
- 按第 219/2025、70/2023、152/2020 号法令签发的工作许可和免办确认,继续有效至到期; - 12 月 5 日前已递交的申请,继续按第 219/2025 号法令办理; - 工作许可延期:到期前 90 天至 10 个工作日递交,5 个工作日审批,只能延期一次、最长 2 年; - 已延期过的许可不能再延期,须在到期前 60 天至 10 个工作日重新申请; - 内部调动技术人员的许可到期后,须满足专家条件才能续发或延期
核心答案: 越南第 393/2026/NĐ-CP 号法令 2026 年 12 月 5 日生效。对已经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员工,法令第 35 条的过渡规定是:
要点速览
越南工作许可过渡速查(截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

法令第 35 条"过渡规定"共 5 款,与企业相关的是第 1、2、3、5 款:
第 36 条规定法令 2026 年 12 月 5 日生效,第 219/2025 号法令同日失效。

| 情况 | 到期后怎么办 | 递交时间 | 法令依据 |
|---|---|---|---|
| 工作许可,未延期过 | 申请延期,最长 2 年 | 到期前 90 天至 10 个工作日 | 第 29、30 条 |
| 工作许可,已延期过 1 次 | 不能再延期,重新申请工作许可(材料简化) | 到期前 60 天至 10 个工作日 | 第 21 条第 3 款 |
| 12 月 5 日前已递交申请 | 继续按第 219/2025 号法令办理 | — | 第 35 条第 2 款 |
| 内部调动的技术人员 | 满足专家条件的,按专家岗位续发或延期;不满足的另行评估 | 按对应程序 | 第 35 条第 3 款 |
| 免办确认,未延期过 | 按新法令续发或延期 | 按新法令程序 | 第 35 条第 1 款 |
| 免办确认,已延期过 | 同岗位继续工作的,重新申请确认 | 到期前 60 天至 10 个工作日 | 第 9 条第 8 款 |
下面逐一说明每种情况的处理方法。越南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和社保的基本规定,见 《越南员工入职指南》;新规的免办情形和 90 天短期工作,见 《越南工作许可新规——第 393/2026 号法令 12 月 5 日起生效》。
到期后同岗位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到期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最早不超过 90 天递交延期申请,主管机关收齐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审批。延期期限按劳动合同、派遣文件等确定,只能延期一次,最长 2 年。按劳动合同受雇的员工,延期后须在预计继续工作日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 393 号法令第 21 条第 3 款规定,已延期过工作许可、在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岗位和领域继续工作的,须在到期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不超过 60 天办理工作许可新办手续,材料比首次申请简化(第 19 条第 1、3、5、6 款材料,加原工作许可复印件)。注意窗口是 60 天,比延期的 90 天短。
12 月 5 日前已递交的新办、续发、延期、注销申请,继续按第 219/2025 号法令办理,不用按新法令补材料。按第 24/2026 号决议递交的延期申请,继续按该决议办理。
第 393 号法令不再把"技术人员"作为企业内部调动的单独类别。按第 219 号法令以技术人员身份办的许可或确认,可以用到到期;之后要续发或延期,须满足专家条件(第 4 条第 3 款 e 项)。建议提前核对学历和工作经验证明。
按旧法令签发的免办确认继续有效至到期,到期后按新法令续发或延期。用人单位可以先核对当事人是否仍属新法令规定的免办情形,例如出资 30 亿越南盾以上的股东、董事会成员。
第 9 条第 8 款规定,免办确认已延期过、同岗位继续工作的,须在到期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不超过 60 天重新申请免办确认。
Knit 实务提示:按第 35 条第 1 款,旧证件到期后"按本法令续发、延期"。如果旧许可在第 219 号法令下已经延期过一次,到期后是否还能按新法令再延期一次,法令没有单独写明。按第 21 条第 3 款的文字,"已延期过"的应重新申请,建议按重新申请准备材料,并提前向当地主管机关确认。

工作许可延期材料(第 28 条):
| 材料 | 说明 |
|---|---|
| 1. 用工需求说明及延期申请 | 法令附录一第 03 号表格 |
| 2. 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 可从出入境数据库调取的免交 |
| 3. 照片 2 张 | 4×6 厘米白底;可从外籍劳动者数据库调取的免交 |
| 4. 工作形式证明 | 派遣文件、服务合同等;按劳动合同受雇的免交 |
| 5. 现有工作许可复印件 | 可从数据库调取的免交 |
流程(第 29 条):用人单位向地方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或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线递交,5 个工作日内审批;不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按劳动合同受雇的,延期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律所和地方政府解读,延期不需要新的体检证明。

10 个工作日约等于 14 个日历日,遇周末和法定假日更长。2027 年春节在 2 月上旬,2 月至 3 月初到期的许可,要把春节假期从工作日中扣除,尽量在春节前递交。
| 许可到期日 | 递交安排 | 适用规定 |
|---|---|---|
| 约 2026 年 12 月 19 日前 | 距到期已不足 10 个工作日的,须在 12 月 5 日前递交 | 第 219/2025 号法令 |
| 约 202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 月中旬 | 可在 12 月 5 日前按旧规递交,也可 12 月 5 日后按新规递交(审批 5 个工作日) | 按递交日确定 |
| 2027 年 1 月中旬至 3 月 5 日 | 12 月 5 日起延期窗口已打开,建议尽早递交,并避开春节 | 第 393/2026 号法令 |
| 2027 年 3 月 5 日以后 | 到期前 90 天窗口打开后递交 | 第 393/2026 号法令 |
第 219 号法令下的延期窗口,按律所解读为到期前 10 至 45 天;12 月 5 日前按旧规递交的,以第 219 号法令和当地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 误区 | 法令规定 |
|---|---|
| 12 月 5 日后旧许可要马上换 | 继续使用至到期(第 35 条第 1 款) |
| 延期最早只能提前 60 天交 | 工作许可延期最早 90 天;60 天是已延期过、重新申请的窗口 |
| 延期可以一直续 | 只能延期一次,最长 2 年(第 30 条) |
| 12 月 5 日前递交的要按新规补材料 | 继续按第 219 号法令办理(第 35 条第 2 款) |
| 技术人员许可到期照常延期 | 须满足专家条件(第 35 条第 3 款) |
| 10 个工作日就是 10 天 | 工作日不含周末和法定假日,春节前后尤其要预留时间 |
| 步骤 | 怎么做 | 完成时间 |
|---|---|---|
| 1. 建名单 | 列出所有外籍员工:证件类型(工作许可或免办确认)、签发依据(第 152、70、219 号法令)、岗位类别、到期日 | 11 月中旬 |
| 2. 标记延期次数 | 注明每份许可是否已延期过,已延期过的按重新申请准备 | 11 月中旬 |
| 3. 核对在办申请 | 12 月 5 日前能递交的,评估是否按旧规先递交 | 12 月 5 日前 |
| 4. 复核技术人员 | 按专家条件核对学历和工作经验,补齐证明 | 到期前 3 个月 |
| 5. 排递交日历 | 按到期日倒推 90 天、60 天和 10 个工作日,扣除春节等假期 | 12 月 5 日前 |
| 6. 更新合同和报告 | 延期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提交外籍员工使用情况定期报告 | 延期后、每年 6 月和 12 月 |
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的罚则,见 《越南出手整治外籍员工用工乱象:分档罚则、岗位一致性与跨省申报SOP》。
| 情况 | 建议方式 | 与工作许可相关的处理要点 |
|---|---|---|
| 已设越南公司,外籍员工较多 | 自建 HR + 当地顾问 | 建立许可到期台账,按 6 种情况分别排期 |
| 已设公司,外籍员工较少 | 全球薪酬(Payroll)外包 + 当地顾问 | 委托办理延期和报告,同步更新薪资和社保 |
| 未设立越南公司,需要雇佣当地员工 | 名义雇主(EOR) | 外籍员工须在雇主处实际工作,不能转租,派驻安排要单独评估 |
还没有设立越南公司的企业,可以通过万领钧 Knit 的名义雇主(EOR)服务雇佣当地员工,并按第 393 号法令评估外籍员工的派驻安排。
第 393 号法令不要求旧证件马上更换,但延期规则变了:工作许可只能延期一次,最早可提前 90 天递交;已延期过的要在 60 天窗口内重新申请;内部调动的技术人员到期后要按专家条件办理。建议企业:
万领钧 Knit People 2015 年成立于加拿大,起步于全球薪酬(Payroll)业务,在加拿大、中国、菲律宾、欧洲设有 4 大运营中心,持有政府认证的 MSB 牌照。核心业务包括名义雇主(EOR)、专业雇主(PEO)、全球薪酬(Payroll)和名义承包商(COR),并提供全球猎头、主体注册、税务合规、福利管理、工作签证等服务。Knit 采用"华语服务 + 区域运营中心 + 地区专家"的服务模式,业务覆盖 172 个国家和地区,已服务 4,000 多家企业、12,000 多名员工,每年处理薪资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能用。第 393/2026 号法令第 35 条第 1 款规定,按第 219/2025、70/2023 和 152/2020 号法令签发、续发、延期的工作许可和免办确认,继续使用至到期,到期后按新法令续发或延期。
到期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但不超过 90 天递交,主管机关收齐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审批。已经延期过一次的,不能再延期,须在到期前 60 天至 10 个工作日重新申请工作许可。
只能延期一次。第 393/2026 号法令第 30 条规定,延期期限按劳动合同、派遣文件等确定,但只能延期一次,最长 2 年。之后同岗位继续工作的,须重新申请工作许可。
12 月 5 日前已递交的新办、续发、延期、注销申请,继续按第 219/2025 号法令办理。按第 24/2026 号决议递交的延期申请,继续按该决议办理。
第 393/2026 号法令不再把技术人员作为企业内部调动的单独类别。按第 219 号法令以技术人员身份签发的许可或确认,继续使用至到期;之后满足专家条件的,可以按专家岗位续发或延期。
未延期过的,按新法令续发或延期;已延期过、同岗位继续工作的,须在到期前 60 天至 10 个工作日重新申请免办确认。用人单位还要核对当事人是否仍属新法令规定的免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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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根据越南第 393/2026/NĐ-CP 号法令原文、地方政府和律所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商业决策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各省主管机关的执行口径可能不同,具体办理请咨询越南执业律师或当地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