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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日本2026年10月1日生效的劳动条件明示扩容与同工同酬(同一労働同一賃金)审查指引调整。解构《短时间·有期雇用劳动法》项下的待遇差异说明义务,剖析基本工资、奖金、退职金及各项津贴的司法合规尺度,提供中资在日企业合同重构与无实体合规用工方案。
在日本少子老龄化加剧与多元化就业形态普及的宏观背景下,厚生劳动省对劳动力市场“同工同酬(同一労働同一賃金)”的司法审查与行政监察正持续推向纵深。许多在日设立分支、研发中心或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中资企业,长期习惯于在内部实行“二元制”用工架构:正规正式员工(正社員)享有完备的晋升阶梯、高额奖金(赏与)与退职金;而对于非全日制员工(パートタイム)、契约员工(契約社員)及业务外包/派遣人员,即便从事完全相同的工作,也往往以“身份不同”为由,在固定补贴、过节奖金乃至基本津贴上予以直接剥离。
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这种仅凭用工身份制造待遇鸿沟的做法将面临公法审查。
依据日本政府最新公布的实施令,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日本全面施行劳动条件明示事项新增与同工同酬指引调整:一方面,企业在录用兼职、契约工等非正式员工时出具的《劳动条件通知书(労働条件通知書)》中,必须明确标注:若该岗位与同类正式员工存在待遇差异,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说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及法定理由,且企业必须履行实质性答辩义务,严禁口头含糊搪塞;另一方面,国家同工同酬指引对待遇差距的合理性审查,终结了以“用工身份”作为唯一衡量标准的历史,转向综合穿透审查员工的“实际工作内容(職務内容)”、“岗位责任程度”以及“未来职务与人事调动范围(配置の変更の範囲)”。
对于在日本组建商业拓展、IT 研发或仓储运维团队的出海中企而言,用工合规已从“按期打款与缴纳社保”的基础阶段,跃升至“薪酬架构内部公平性与法定举证抗辩”的深水区。厘清 10 月 1 日新规的技术要点,重构属地劳动文书与差异抗辩底账,是保障在日资产安全与防范劳动基准监督署(劳基署)惩戒的核心防线。
资深属地社会保险劳务士(社劳士)与涉外劳工法专家协助排查在日全员待遇与合同漏洞,量身定制“薪酬科目规范化拆分 + 差异抗辩底账建立 + EOR 敏捷落地”全生命周期方案,阻断行政罚单与群体诉讼风险。
立法依据与调整节点:日本厚生劳动省依据《短时间劳动者及有期雇用劳动者雇佣管理改善等相关法律》(パートタイム・有期雇用労働法)与《劳动者派遣法》的统一部署,正式将 2026 年 10 月 1 日 定为新版劳动条件明示规则与同工同酬指引的全国强制生效日。
劳动条件明示事项核心扩容:企业在录用兼职、契约工等非正规雇员时出具的《劳动条件通知书》中,必须新增一项法定明示内容:明确载明若员工与同岗位正式员工(正社員)存在待遇差异,员工依法享有要求企业说明差异内容与理由的权利。企业不仅必须在文书中白纸黑字载明该请求权,且在员工提出询问时,负有法定义务以客观事实为基准,通过书面或正式面谈出具实质性解释,严禁以“因为是兼职”等空洞理由敷衍。
同工同酬裁判标准根本转向(穿透式三要素):司法裁判与劳检机构判定待遇差异是否具备合理性,彻底剥离“雇佣身份标签”,全量贯彻三维穿透审查模型:
报酬与福利科目的法定拆解红线:赏与(Bonus)、退职金、岗位津贴、通勤津贴等福利,若其性质属于劳动成果对价或生活补偿,且非正式员工承担了同等任务,企业绝对严禁直接全额剥夺。若正式员工承担了不可替代的管理考核、突发灾备值守及全国调动义务,合理的梯度差距被允许,但企业必须建立精准量化的说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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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日中资企业在处理用工待遇时,往往形成一种默契思维:只要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是“契约社员(有期合同)”或“Part-time(兼职)”,便可以天然免除计发年中/年末赏与(奖金)、全勤津贴或退职金。
然而,2026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新规打破了这一路径依赖,标志着日本劳动规制从“被动防范歧视”全面转向“雇主主动举证与解释程序前置”:
依据日本《劳动基准法》第 15 条及《短时间·有期雇用劳动法》第 6 条,企业在录用员工时必须书面交付《劳动条件通知书》。
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针对短时间劳动者与有期契约劳动者交付的通知书中,新增了强制明示项:
当非正式员工提出“为什么我和旁边的佐藤做同样的前端开发,他有 3 个月奖金而我一分钱没有”时,企业必须按照厚生劳动省指引出具满足法理逻辑的答复:
很多出海企业高管常问:“难道新规之后,兼职和正式员工必须拿一模一样的钱吗?”
答案并非绝对均等,而是“禁止不合理差距(均衡待遇原则),追求同工同权(均等待遇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依据日本最高法院在标志性的 Hamakyorex 案(ハマキョウレックス事件)、长泽运输案(長澤運輸事件) 以及 Metro Commerce 案(メトロコマース事件) 中沉淀的裁判规则,法官与劳检督察官在判定待遇差距是否合理时,完全取决于日常履约的三维实质穿透测试:
| 审查维度与法律概念 | 维度具体内涵与考察指标 | 正式员工 (正社員) 典型状态 | 非正式员工 (兼职/契约工) 合规特征 | 企业抗辩举证的核心重点 |
|---|---|---|---|---|
| 1. 工作内容(職務の内容) | 员工在日常业务中实际从事的工种性质、核心作业流程及专业技能要求。 | 从事核心主营业务的全流程,涵盖复杂技术研发、异常事故紧急处置与跨组协同。 | 从事标准化的离散任务、辅助性操作,流程由既定 SOP 严格固化。 | 双方实际操作的作业清单(Task List)是否存在实质的业务本质差异? |
| 2. 责任程度(責任の程度) | 员工对业务结果所承担的决策权限、业绩指标压力及故障赔偿追责边界。 | 拥有重大事项裁量权,直接背负 KPI/营收配额,项目故障承担终极督导责任。 | 无商业签约与最终定价权,不独立背负核心指标,故障损失由上级兜底承担。 | 当出现严重业务漏洞或客户投诉时,谁直接出面承担公法与经济维度的追责? |
| 3. 职务及调动范围(配置の変更の範囲) | 员工在未来受雇周期内,是否负有接受全日本轮岗、跨部门调动及紧急替班的义务。 | 签署无限定调动协议,必须无条件接受全国转勤(転勤)、海外派驻或突发加班。 | 约定工作地点固定(如仅限东京办公室)、限定特定岗位,无跨区域强制转勤义务。 | 企业是否在制度与合同上对正式员工施加了高额的人身移动与长期职业约束? |
出海企业管理层需谨记:
出海中企最常触犯的误区,是将非正式员工的福利科目进行“断崖式归零”。在日本法理下,不同薪酬与福利科目的给付目的截然不同,企业必须逐项进行合规剥离与审定:
| 薪资与福利给付科目 | 该科目的法律属性与给付核心目的 | 传统违规操作模式 (Red Flags) | 2026 最新同工同酬裁判与合规尺度 |
|---|---|---|---|
| 年中/年末赏与 (Bonus) | 包含“当期业绩成果报酬”、“过往工作贡献清算”及“未来留任激励”等多重性质。 | 契约工与正式员工承担相同的研发指标,但契约工被全额剥夺奖金(发放额为零)。 | 严禁全额归零。若奖金具有“业绩成果对价”属性,且非正式员工参与了该业绩创造,必须结合岗位差异按比例折算给付。 |
| 退职金 (Severance Pay) | 包含“长期连续服务的功劳补偿”及“离职后生活保障清算”属性。 | 无论契约员工连续履约多少年(即使干满 5 年以上),制度上全额排除退职金待遇。 | 长期服务需体现功劳报偿。最高法院虽认可退职金可向正社员倾斜以鼓励长线留存,但对长达十年以上长期履约的契约工全额不予考虑,极易被判定为显失公平。 |
| 通勤津贴 (通勤手当) | 用于补偿员工从居住地前往实际履职工作场所产生的物理交通实际支出。 | 仅为正式员工实报实销电车月票,兼职人员按出勤日每日设定过低上限或全额不予发放。 | 属于违法差距!通勤成本是物理产生的,与用工身份完全无关。兼职与正式员工只要出勤履约,交通成本必须依法予以同等补偿。 |
| 全勤津贴 (皆勤手当) | 用于激励员工保持优良出勤率、保障特定生产线或服务班次平稳运转。 | 契约员工即使全年满勤无缺勤,制度亦明文规定不享有全勤津贴资格。 | 属于典型违法侵害。全勤津贴的目的是鼓励按期到岗,只要契约员工在规定的排班日内做到了全勤,其出勤价值与正社员无异,必须足额对等给付。 |
| 岗位职务津贴 (役職手当) | 用于补偿特定职务所承担的业务督导、下属管理及考核评价等特定管理职责。 | 契约员工实际担任了小组长(Team Lead)带队跑业务,但以非正式员工为由不给职务加给。 | 对职不对人。津贴必须与实际承担的岗位管理责任精准咬合。只要非正式员工事实上承担了该管理职能,必须依法足额给付对应津贴。 |
| 食堂与休息室等实物福利 | 保障劳动者在履约场所的基本人身健康、休息权及生理机能恢复。 | 正式员工可免费使用公司内部食堂与健身房,非正式员工被明文禁止进入或需自费。 | 禁止身份歧视。涉及工作场所环境、健康与休息设施的实物福利,必须面向全员完全平等开放。 |
企业在设计薪酬体系时,必须为每一项报酬建立清晰的法理定义:
为了确保在日中企平稳应对 2026 年 10 月 1 日新规落地,避免陷入劳基署纠偏与集体仲裁,管理层需建立标准化的排查矩阵:
| 业务推进节点 | 典型高危违规盲区 (Red Flags) | 属地劳基署 & 劳资法庭实质审查重点 | 建议的属地化合规响应操作 (SOP) |
|---|---|---|---|
| 1. 雇入文书与通知书改造 | 10 月 1 日后继续使用旧版《劳动条件通知书》,完全遗漏了待遇差异说明请求权。 | 雇入时交付的文书是否明确载入员工享有要求说明待遇差异内容及理由的权利? | 全面更新招募与聘例文书。在向有期、兼职员工出具的通知书中,强制植入合规的差异说明请求权条款,留存签收回执。 |
| 2. 岗位工作说明书 (JD) 审计 | 正式员工与契约员工使用同一套模糊的职位描述,日常作业完全并肩作战、职责无异。 | 双方的“实际工作内容”与“责任程度”在客观证据链上是否存在可以被验证的本质差异? | 推行岗位责任物理切分。精细化修订职位说明书;对正式员工明确载入突发事故决策、下属考评与跨组督导权,形成物理差异物证。 |
| 3. 人事调动与轮岗协议固化 | 合同中写明是正式员工,但实际上十年来从未调动过,与常年就地履约的契约工无异。 | 正式员工的“未来职务及配置变更范围”,在制度上是否属于真实、有约束力的刚性义务? | 重构调动条款法律边界。在正式员工就职规章中明确全国转勤、跨业务轮岗的法定拘束力;契约员工明确约定限定作业地与限定工种。 |
| 4. 报酬科目与福利剥离清洗 | 将非正式员工的基本工资定得很低,且直接取消一切奖金与全勤津贴,未做任何说明准备。 | 各项报酬与津贴的给付目的,是否与员工的实际出勤与作业贡献相匹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 清理无依据的福利剥夺。恢复兼职全额通勤津贴与全勤津贴;将奖金区分为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按责任比重设定合理的折算乘数。 |
| 5. 差异说明应对预案建立 | 面对契约员工提出的待遇差异书面询问,主管在 Slack 或口头回应“公司向来如此”。 | 企业在收到员工询问时,是否在合理期限内出具了具备事实支撑的实质性书面/口头解释? | 建立标准化答辩台账。前置制定《非正规用工待遇差异理由说明指引》;员工提问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 HR 规范出具书面答辩凭据。 |
面对日本极其精细的劳动法网与高频更新的合规规则,跨国出海企业决策层必须根据海外业务的推进阶段,建立弹性的“三阶梯演进路径”:
在开拓日本初期(单国团队 1 至 15 人规模)。此时自建当地株式会社(KK)耗费数万美元且商业银行开户面临漫长的反洗钱尽调(通常耗时 3 至 6 个月);直接招募契约工又面临 10 月 1 日新政关于劳动条件明示与同工同酬的严苛法网。万领钧Knit作为企业员工的名义雇主,依法承担合法雇主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全面负责员工入离职全流程管理,涵盖劳动合同签署、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个税周期申报及年度汇算等合规事项。企业保留对员工日常工作的管理权,无需承担任何雇主法律责任,专注核心业务拓展。
当出海企业在日本业务规模化扩张至 20 人以上,且自建的株式会社(KK)商业实体完成注册验资、本地商业银行对公账户与社会保险主账户激活后:企业作为员工的法律雇主,并与万领钧Knit签署服务协议。万领钧Knit作为专业薪酬服务方,受企业委托管理多国薪酬合规事务,服务涵盖薪酬数据设置、发薪计划确认、雇员薪资计算、工资单出具、薪酬报告、薪酬记录存档、个税周期申报及年度汇算等环节。
当海外实体进入长线深耕阶段,针对小微高管团队采购高端商业医疗与失能收入补偿险(GLTD)费率畸高的痛点,企业可在已具备本地自建实体的前提下,接入 PEO 共同雇佣机制。企业作为员工的法律雇主,并与万领钧Knit签署服务协议,将部分或全部人事及薪酬管理工作委托给万领钧Knit。万领钧Knit负责员工入离职全流程管理,涵盖劳动合同拟定、薪酬计算与发放、个税周期申报及年度汇算、福利管理、雇佣合规等事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补齐本地HR能力。员工日常工作直接向企业汇报,企业保留管理权。
万领钧Knit People来自加拿大,深耕全球薪酬领域11年,依托成熟的薪酬管理经验和合规专家团队,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一站式薪酬服务。至今已与4,000多家全球客户合作,每年处理薪资超过40亿。万领钧Knit持有政府认证MSB牌照,为企业提供安全合规的货币服务。核心业务涵盖名义雇主(EOR)、专业雇主(PEO)、全球薪酬(Payroll)、名义承包商(COR),同时提供全球猎头、主体注册、税务合规、福利管理、工作签证等增值服务,为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免责声明:本文涉及的日本《短时间劳动者及有期雇用劳动者雇佣管理改善等相关法律》(パートタイム・有期雇用労働法)、《劳动者派遣法》、《劳动契约法》第 20 条法理精神、日本厚生劳动省关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实施之劳动条件明示规则与同工同酬(同一労働同一賃金)审查指引、日本最高法院关于 Hamakyorex 案、长泽运输案及 Metro Commerce 案之司法裁判标准、四大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雇用保险、劳灾保险)源泉扣缴要件、经合组织(OECD)税收协定范本第 5 条常设机构(DAPE)判定标准、以及三方契约转移协议(Novation),均基于日本国政府、厚生劳动省(MHLW)及司法机构现行公布的法律法规文本、司法判例与权威行政指引综合整理。鉴于日本各都道府县劳动局、各地方劳动基准监督署(劳基署)及公共职业安定所在现场临检、解释雇工从属性、认定不合理待遇差距及行使行政司法自由裁量权时具备独立的法定管辖权,且相关劳工法例与行业指引处于动态演变中,本文旨在提供宏观商业决策与属地化团队运营风控规划的客观合规参考,不构成针对特定企业劳动合同起草、薪酬架构重塑、劳资争议抗辩或具体个案税务申报的独立法律、劳务、税务或会计专业意见。在确立具体的在日用工方案、调整报酬与奖金结构或执行跨国人员调配前,敬请联系专业全球合规顾问或日本当地持牌执业社会保险劳务士与劳动法律师进行具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