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荷兰劳动合同定制化与移民局 (IND) 收入门槛联动指南:条款设计、收入底线与中企签证风控手册
2026-09-29

2026荷兰劳动合同定制化与移民局 (IND) 收入门槛联动指南:条款设计、收入底线与中企签证风控手册

聚焦出海企业在荷兰开展用工与人员派驻时的“劳动法与移民法双向夹击”痛点。解析合同定制化(无试用期、无强制养老金)与移民局收入底线(€2,337/月及半年度最低工资上浮联动)的咬合机制,剖析固定期限合同链条规则(3份36个月),提供由 EOR 敏捷保荐向自建实体演进的合规指南。

荷兰

‍

对于在荷兰(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埃因霍温等创新走廊)设立欧洲总部、技术研发中心或派驻商务代表的中国出海企业而言,跨境用工管理往往伴随着两座交织在一起的监管高墙:荷兰《民法典》第 7 卷(Burgerlijk Wetboek Boek 7)所确立的强保护型劳动法体系,以及荷兰移民归化局(IND)对各类工作与居留许可设立的严苛审查标准。

在许多出海企业管理层的惯性认知中,为外派骨干或属地雇员办理签证所使用的劳动合同,不过是一份提交给政府窗口的标准化“格式模板”。然而,真实的荷兰行政审批与司法裁判逻辑展现出高度的交叉穿透性:荷兰劳动合同并非一成不变的僵化范本,在法定框架内享有充分的定制化空间(例如在无行业强制集体协议的前提下合法免除企业养老金负担、主动放弃试用期以增强收入稳定性);但这种定制化绝对不能孤立存在,它必须与荷兰移民局(IND)动态调整的法定收入门槛形成无缝咬合。

从担保伴侣/家属团聚签证每月不低于 €2,337(不含 8% 假期津贴)的基础红线,到高技术移民(Kennismigrant)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阶梯高薪标准;从法定最低工资(WML)每半年一次的刚性联动上浮,到固定期限合同“最多 3 份、最长 36 个月”的链条规则(Ketenregeling)硬约束——任何一项合同条款的草率定制或薪酬科目的错配,都极易导致员工签证被拒、居留许可撤销,甚至使企业背上非法雇佣与移民欺诈的公法处罚。系统掌握荷兰劳动合同的合法剪裁边界,理顺其与移民局收入底线的联动机制,是出海企业保障跨国核心人才合法留存与组织平稳运行的关键底盘。

👉 [点击预约欧洲合规专家,获取荷兰合规用工方案]

资深属地执业劳动法与中荷跨境用工合规专家协助排查在荷全员劳动文书与签证链条漏洞,量身定制自建实体系统校准、无实体 EOR 敏捷过渡与 Global Payroll 薪酬核算引擎升级方案,阻断行政罚单与签证拒签风险。

文章摘要

  • ‍劳动法层面的合法定制化边界:依据荷兰《民法典》第 7 卷第 10 标题(BW 7),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享有明确的定制空间:1. 试用期(Proeftijd)可自由免除:法律允许完全不设试用期,这对增强移民局对“收入稳定性”的认可极为有利;2. 养老金(Pensioen)非绝对强制:若企业所属行业未被国家强制纳入行业集体退休金基金(Bedrijfstakpensioenfonds, BPF),雇主完全有权在合同中约定不提供额外企业养老金;3. 链条规则(Ketenregeling)刚性约束:固定期限合同最多签署 3 份,累计总时长不得超过 36 个月,超出即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Vast contract)。‍
  • 移民局 (IND) 收入门槛的刚性红线与安全垫:荷兰移民局对签证担保的收入审查遵循“独立、充足与可持续(Zelfstandig, voldoende en duurzaam)”原则。以担保伴侣或家属签证为例,法定税前收入底线与法定最低工资(WML)挂钩,当前基准约为每月 €2,337(不含 8% 假期津贴 Vakantiegeld)。鉴于荷兰法定最低工资每年在 1 月 1 日和 7 月 1 日进行两次通胀联动调整,实操中强烈建议将合同月薪设定在 €2,600 以上,以构建足以抵御未来政策调增的安全垫。‍
  • 高技术移民 (Kennismigrant / HSM) 的准入壁垒:若企业需自主为外籍员工保荐高技术移民签证,企业自身必须首先取得荷兰移民局认证的**“公认保荐人资质(Erkend Referent)”**,并满足更高的专属收入门槛(30岁以上通常为 €5,000+,30岁以下通常为 €3,900+)。无自建实体或未取得保荐人资质的企业,无法独立出具合格合同。
__wf_reserved_inherit
2026荷兰劳动合同定制化与移民局 (IND) 收入门槛联动指南:条款设计、收入底线与中企签证风控手册

一、 荷兰《民法典》第 7 卷哪些条款可以灵活设计?

许多出海企业在起草荷兰合同时,常常误以为荷兰法律是一套“固定模板”,实际上,依据荷兰《民法典》第 7 卷(Burgerlijk Wetboek Boek 7, BW 7),在没有适用普遍约束力行业集体协议(CAO)的前提下,雇主享有显著的商业自治与合同定制空间:

1. 荷兰试用期(Proeftijd)的减免与合法豁免机制

依据荷兰《民法典》第 7:652 条,试用期的设立受到极其严苛的成文法约束,但法律从未强制要求雇主必须设立试用期:

  • 法定期限上限:
    • 期限在 6 个月或以下的固定期限合同,法律明文禁止设立任何试用期(哪怕约定 1 天也自始绝对无效);
    • 期限在 6 个月以上至 2 年以内的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高不得超过 1 个月;
    • 无固定期限合同(Vast contract)或 2 年以上的长期合同,试用期最高不得超过 2 个月。
  • 主动放弃试用期的战略价值: 劳资双方完全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设立试用期(Geen proeftijd)”。在涉及外籍员工签证申请(尤其是家属团聚或工签转换)的场景中,主动取消试用期能直接打消移民局对“劳动关系可能在初始阶段被随时单方解除”的疑虑,使收入的“确定性”从合同生效首日起即获法律确认。

2. 荷兰养老金(Pensioen)的自愿与强制边界

很多跨国 HR 误以为欧洲国家强制要求雇主为所有员工购买商业或企业养老金,但在荷兰,这取决于企业所属的行业属性:

  • 强制性行业公积金基金(Bedrijfstakpensioenfonds, BPF): 如果企业从事的实际业务落入了建筑、金属制造、特定零售或餐饮等行业,且该行业存在被皇家法令赋予普遍约束力的行业退休金安排,企业必须强制参加;
  • 非强制行业的定制豁免空间: 绝大多数出海中企设立的软件信息技术、离岸研发、跨境贸易及管理咨询实体,并不受任何强制性行业 BPF 的管辖。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为员工配置企业补充养老金,完全属于劳资双方自由协商的范畴;
  • 控本落地路径: 企业完全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白纸黑字载明:“公司不提供亦不负担任何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Geen pensioenregeling)”。只要该约定不违反任何强制性 CAO,便完全受荷兰劳动法保护,能为初创期企业节省相当于工资总额 8% 至 15% 的刚性支出。

3. 荷兰固定期限合同“3 份与 36 个月”的绝对红线

荷兰法律为了保护劳工权益、防止雇主无限期使用临时工,在《民法典》第 7:668a 条中确立了著名的“链条规则”:

  • 双重数量与时长天花板: 雇主与同一名雇员之间,连续签署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多不得超过 3 份;且这些合同的累计连续履约总时长不得超过 36 个月(整整 3 年);
  • 中断间隔重置规则: 只有当两份合同之间的中断间隔连续超过 6 个月时,该链条才会被法定清零并重新起算;
  • 法定自动转正后果: 一旦签署了第 4 份合同,或者合同履行总时长超过了 36 个月(即便双方并未签署新合同而只是继续履约),该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自跨越红线之日起,自动、强制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合同(Arbeidsovereenkomst voor onbepaalde tijd)。此后雇主若想解除合同,必须全量履行荷兰极其严苛的解雇保护审批程序(如 UWV 许可或地方法院裁判)。

4. 荷兰 8% 法定度假津贴(Vakantiegeld)的计提与结算

依据荷兰《最低工资与最低假期津贴法》(WML)第 15 条:

  • 雇员依法享有相当于其年度毛收入总额 8% 的法定度假津贴;
  • 传统实务通常在每年 5 月随当期工资一次性集中结算划拨;但在现代定制合同中,经双方书面明确约定,企业亦可将该笔 8% 的款项折算分摊至每月薪资中同步打款结算,前提是明细工资单(Salarisspecificatie)上必须清晰独立载明该项科目。

二、 荷兰工作签证收入门槛与最低工资联动

如果说劳动法为合同条款提供了自由裁量的剪裁空间,那么荷兰移民归化局(Immigratie- en Naturalisatiedienst, 简称 IND)的规程则是悬在所有外派与在册外籍员工头顶的刚性铁律。合同定制无论如何精简,都绝对不能击穿移民法设定的底盘。

【荷兰移民局 (IND) 核心签证类别与收入审查维度矩阵】

业务推进节点典型高危违规盲区 (Red Flags)芬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 (AVI) & 劳工法庭实质审查重点建议的属地化合规响应操作 (SOP)
1. 业务性质与 CBA 代码映射签约时不查行业协议,以为公司只要没加入雇主协会就只受国家法律管辖。企业在芬兰开展的实际商业与技术活动性质,依法属于哪个具备普遍约束力的行业范畴?前置执行 CBA 资格穿透评估。审查核心岗位 JD 与企业主营业务;若属于软件交付,精准映射至《信息技术服务业 CBA》,明确合规基盘。
2. 劳动合同成文引用标注合同中仅写“依照芬兰现行法律执行”,完全未提及任何特定集体协议名称。劳动合同文书是否明确载明所适用的行业集体协议官方全称与版本?落实合同明示条款。在所有劳动合同第一页显著位置注明:“本合同受《[具体行业官方全称]集体协议》普遍约束力条款约束”。
3. 假期奖金 (Lomaraha) 预算编列仅按 12 个月月薪做人力预算,未按月计提 50% 的年假工资额外假期奖金准备金。企业是否在员工休年假时100% 依法足额支付了该行业 CBA 强制约定的假期奖金?按月计提法定福利储备池。财务系统按月对全员工资计提 1/12 的 Lomaraha 递延负债,在每年夏季休假节点足额划拨打款。
4. 职级底薪与津贴结构合规与初级工程师约定过低底薪(如 2,200 欧),未核对该级别在行业 CBA 中的起薪底线。合同约定的经常性基本薪资,是否不低于该行业 CBA 对应岗位职级梯度所设定的最低起薪?对标 CBA 职级起薪矩阵。对照行业协议的职级表(如 Vaativuusryhmä 1-5 级),校准基本工资下限,确保合同底薪绝对高于红线。
5. 商业签约授权与常设机构隔离芬兰唯一的销售负责人名片印制为“Nordic Managing Director”,在当地直接代表中国母公司签署销售主合同。员工在当地的商务行为是否构成了海外母公司的依附代理人常设机构 (DAPE)?推行商业签约权物理剥离。合同明文界定员工仅具备售前咨询与方案演示职能;所有对客商业主合同最终定价与盖章权严格收口中国总部在线完成。

1. 伴侣与家属团聚签证:€2,337 门槛与 €2,600 安全垫的精算逻辑

在许多出海企业为驻欧商务总监、核心技术骨干办理外派时,往往伴随着配偶与子女随迁的现实需求。依据荷兰移民局规定,主申请人担保伴侣来荷,必须证明其拥有“独立、充足与可持续的收入(Zelfstandig, voldoende en duurzaam inkomen)”:

  • 法定计算口径(排除假期津贴): 移民局评估的月收入底线,直接对齐荷兰国家法定成年人 100% 最低工资。目前该基准线在排除 8% 度假津贴后的税前纯固定月薪约为 €2,337 左右;
  • 半年度最低工资(WML)的动态突袭风险: 依据荷兰法律,法定最低工资(WML)在每年的 1 月 1 日和 7 月 1 日强制进行两次指数化调整。如果出海企业在 4 月份起草劳动合同时,仅仅按照当时的 €2,337 顶格设定月薪,一旦 7 月 1 日荷兰政府宣布将最低工资上调 2.5%(例如升至 €2,395),该员工的合同薪酬将瞬间跌破法定门槛。当移民局官员在 7 月中旬调阅最终工资单时,会因“收入不达标”直接下发拒签通知书;
  • 实操合规 SOP: 在为需要担保家属的员工定制合同时,底薪绝对不得紧贴最低线,建议统一定制在 €2,600/月以上。这多出的约 €260 预算空间,能构筑起抵御未来连续两次最低工资上浮的安全缓冲区。

2. 收入的“可持续性(Duurzaamheid)”审查机制

移民局不仅看每月打款数字是否达标,更极度看重这份收入能否在未来稳定维持:

  • 12 个月剩余有效期法则: 在递交签证申请之日,员工所持劳动合同的剩余有效履约期限,原则上必须至少还有 12 个月以上;如果固定期限合同仅剩 6 个月或 8 个月,移民局会认定收入缺乏可持续性而直接阻断审批;
  • 试用期对“可持续性”的致命负面冲击: 尽管劳动法允许设立试用期,但在移民局的实务指引中,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被视为“处于随时可被单方撤销的不稳定状态”。如果签证申请材料中附带了一份包含“1 个月试用期”且该试用期尚未届满的合同,移民局审批往往会直接挂起(Hold),要求企业在试用期结束且员工出具雇主留任声明(Werkgeversverklaring)后方予继续审理。

3. 高技术移民(Kennismigrant):公认保荐人资质的“降维打击”

如果企业希望为国内派驻的资深架构师或本地招聘的非欧盟专家办理高技术工签(HSM):

  • 资质排他性: 该签证并非任何荷兰公司都能直接申报。雇主必须首先通过荷兰移民局极其严苛的合规尽调与财务审查,取得“公认保荐人(Erkend Referent)”官方资质;
  • 新设企业的资质死结: 一家中资企业新注册设立的荷兰子公司(BV),由于缺乏过往数年的经审计财务底册、缺乏本地在册纳税信用记录,自行向 IND 申请取得 Erkend Referent 资质通常耗时 6 至 12 个月,且通过率极低;
  • 跨越门槛的唯一路径: 在自建实体取得该资质之前,借助已经持有 IND 公认保荐人牌照的第三方合规基础设施(EOR)进行合法承接,是保障核心人才工签不被耽误的标准操作。

三、 荷兰劳动合同定制如何避开 IND 拒签雷区?

出海企业在荷兰进行合同定制时,必须将劳动法赋予的灵活性与移民法的刚性约束逐条对账:

【荷兰用工合同定制化条款 vs 移民局 (IND) 审查冲突与调优对照表】

劳动合同定制化维度传统粗放管理的违规踩雷操作荷兰移民局 (IND) 审查穿透痛点建议的标准合规调优操作 (SOP)
1. 试用期条款设计(Proeftijd)无论办签与否,机械照搬模板,在 1 年期合同中顶格写入 1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存续期间,移民局认定收入稳定性存在重大瑕疵,导致签证审批延误或挂起。在合同中明文约定放弃试用期(Geen proeftijd);以确定的受雇状态锁定收入可持续性。
2. 养老金科目约定(Pensioenregeling)以为免交养老金就是私下克扣,合同中避而不谈,月度结算引发争议。移民局仅核验税前合同应税毛额(Gross Wage),不要求必须包含企业年金。明文排除养老金义务。确认无行业强制 CAO 后,载明企业不负担补充年金,将预算集中于推高基础底薪。
3. 基础底薪与津贴拆分(Salaris & Toeslagen)约定月薪 €2,000,口头承诺加上 8% 假期津贴和出差补贴能过 €2,400。严打津贴充数!移民局审核家属签或工签门槛时,一律排除假期津贴与非固定补贴。纯底薪硬核达标。确保劳动合同第一页载明的“纯基础固定月薪(Basis maandsalaris)”绝对大于当期法定线(建议 ≥ €2,600)。
4. 合同期限与链条匹配(Duur & Ketenregeling)随手签署一份 6 个月固定期限合同,以为可以边干边看、后续无限展期。1. 剩余期限不足 12 个月导致家属签证直接遭拒;2. 签署至第 4 份直接触发强制无限期转正。签署标准 12 至 14 个月首期合同。既满足移民局 12 个月可持续性要求,又完全处于 3 份/36 个月链条安全期内。
5. 兼职与工时折算(Deeltijd / Part-time)与研发顾问约定每周工作 24 小时,按全职最低时薪折算月薪约 €1,400。移民局核算收入门槛以“自然月绝对打款数额”为准,不按工时比例折算予以放宽。非全职人员月度总额必须封底。兼职人员若需申请签证,其折合后的月度固定总收入必须依然绝对超出 IND 最低门槛。

四、 中资企业在荷合同定制与签证申报

为了确保企业在荷兰既能通过合同定制实现人力控本,又能确保外派高管及家属的签证审批万无一失,管理层需建立标准化闭环风控排查矩阵:

【出海荷兰企业劳动合同定制与 IND 签证申报排查矩阵】

业务推进节点典型高危违规盲区 (Red Flags)属地劳工局 (NLA) & 移民局 (IND) 审查重点建议的属地化合规响应操作 (SOP)
1. 行业集体协议 (CAO) 穿透核查签约前未排查主营业务属性,以为公司没入会就不用受任何规则管辖。企业实际开展的技术与商业活动,是否受到强制性行业 CAO 或退休金 BPF 约束?前置执行 CAO 资格穿透评估。审查核心岗位 JD 与业务代码;若属于免除行业,合规在合同中载入“无补充养老金”条款。
2. 底薪数字与最低工资联动预警合同薪资设定紧贴着当期的最低线(如刚好 €2,337),未预留任何增长空间。审查时戳若跨越 1月1日或7月1日,该薪资是否依然高于荷兰官方最新的法定底线?执行 €2,600+ 刚性预算基线。为所有涉及签证保荐的员工设立至少高于当期红线 10% 至 15% 的缓冲空间,抵御半年度通胀调薪。
3. 试用期与可持续性条款固化申请工签或家属团聚时,递交的合同中赫然写着“包含 1 个月试用期”。劳雇关系在递交申请当下是否属于无附加解约抗辩的稳定、可持续状态?推行针对签证员工的“免试用期”合同。在签证用文书中明确废除试用期约定,前置准备符合移民局格式的雇主声明书(Werkgeversverklaring)。
4. 链条规则 (Keten) 履约台账监控研发人员一年一签,签到第 4 年继续给固定期限合同,辞退时遭遇不当解雇巨额索赔。该名员工在历史周期内累计签署的固定合同数量是否 ≤ 3 份?累计总工龄是否 ≤ 36 个月?建立劳动合同生命周期预警池。设立 T-90 提醒;在第 3 份合同到期或工龄达 33 个月时,由管理层决策转正或依法终止。
5. 商业签约授权与常设机构隔离荷兰外派代表在当地名片印制为“Managing Director”,直接代表国内母公司签署商业主合同。员工在当地的商务与技术行为是否构成了海外母公司的依附代理人常设机构 (DAPE)?推行商业签约权物理剥离。合同明文界定该岗位仅具备市场联络与技术支持属性;所有对客销售主合同审批盖章严格收口中国总部在线完成。

五、 出海荷兰团队在不同生命周期的落地架构

面对荷兰极其精细的《民法典》劳工法网、工会集体协议以及严苛的移民局保荐人准入门槛,跨国企业决策层必须根据海外业务的推进阶段,建立弹性的“三阶梯演进路径”:

1. 阶段一:轻资产探索与前哨期(0 至 15 人)—— 名义雇主EOR

在开拓荷兰初期(单国团队 1 至 15 人规模)。此时自建当地私人有限责任公司(Besloten Vennootschap, 简称 BV)不仅耗费数万欧元且商业银行对公账户开立面临极其漫长的反洗钱尽调(通常耗时 3 至 6 个月);更为严峻的是,新设 BV 无法在短期内取得荷兰移民局的“公认保荐人(Erkend Referent)”资质,导致国内派驻的核心总监无法办理高技术移民签证(Kennismigrant)。万领钧Knit作为企业员工的名义雇主,依法承担合法雇主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全面负责员工入离职全流程管理,涵盖劳动合同签署、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个税周期申报及年度汇算等合规事项。企业保留对员工日常工作的管理权,无需承担任何雇主法律责任,专注核心业务拓展。

2. 阶段二:自建实体竣工投产期 —— 全球薪酬服务 (Global Payroll)

当出海企业在荷兰业务规模化扩张至 20 人以上,且自建的商业实体(BV 公司)完成验资、本地商业银行对公账户激活、并成功自主向 IND 申请获批保荐人资质后:企业作为员工的法律雇主,并与万领钧Knit签署服务协议。万领钧Knit作为专业薪酬服务方,受企业委托管理多国薪酬合规事务,服务涵盖薪酬数据设置、发薪计划确认、雇员薪资计算、工资单出具、薪酬报告、薪酬记录存档、个税周期申报及年度汇算等环节。

3. 阶段三:本地深耕成熟期 —— 专业雇主组织 (PEO)

当海外实体进入长线深耕阶段,针对小微高管团队采购高端商业补充医疗险与雇主责任保障费率畸高的痛点,企业可在已具备本地自建实体的前提下,接入 PEO 共同雇佣机制。企业作为员工的法律雇主,并与万领钧Knit签署服务协议,将部分或全部人事及薪酬管理工作委托给万领钧Knit。万领钧Knit负责员工入离职全流程管理,涵盖劳动合同拟定、薪酬计算与发放、个税周期申报及年度汇算、福利管理、雇佣合规等事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补齐本地HR能力。员工日常工作直接向企业汇报,企业保留管理权。

关于万领钧Knit People

万领钧Knit People来自加拿大,深耕全球薪酬领域11年,依托成熟的薪酬管理经验和合规专家团队,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一站式薪酬服务。至今已与4,000多家全球客户合作,每年处理薪资超过40亿。万领钧Knit持有政府认证MSB牌照,为企业提供安全合规的货币服务。核心业务涵盖名义雇主(EOR)、专业雇主(PEO)、全球薪酬(Payroll)、名义承包商(COR),同时提供全球猎头、主体注册、税务合规、福利管理、工作签证等增值服务,为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六、 出海企业实操深度问答 (FAQ)

Q1: 荷兰劳动合同可以完全不写养老金吗?只要员工签字同意就算合法吗?
  • ‍A: 只要企业所属行业不存在被政府强制推行的行业集体养老金基金(BPF),合同中完全可以约定不负担养老金。这是许多跨国 HR 最常产生误解的地方。在荷兰,企业养老金并非全民法定强制公法福利。核心判定标准是企业的主营业务代码与实际商业活动是否落入了强制性行业集体协议(CAO)或强制性行业退休基金(Bedrijfstakpensioenfonds, BPF)的统筹网络。如果企业属于通用软件信息技术、跨境电商出海或普通商贸咨询,且未加入任何雇主协会,企业在法律上没有法定义务必须为员工设立养老金计划。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白纸黑字载明“本合同不包含任何补充养老金计划”,完全合法受法律保护。
Q2: 为什么申请家属或伴侣签证时,税前工资建议定在 €2,600 以上而不是压着 €2,337 线?
  • ‍A: 因为荷兰法定最低工资每半年强制上调一次,预留安全垫能防止因通胀调薪导致中途拒签或断签。依据荷兰移民局规则,担保家属签证所依据的收入门槛直接绑定荷兰 100% 法定最低工资(WML)。而荷兰政府依照成文法,固定于每年的 1 月 1 日和 7 月 1 日根据通货膨胀指数调整最低工资。如果合同设定的基础底薪仅为 €2,337,在政策调整后,原有底薪会立即跌破最新法定线;且移民局处理签证周期通常需 1 至 3 个月,审批跨越调薪窗口时会导致官员以“当下收入不足”为由直接拒绝。设定在 €2,600 以上能提供坚实的抗通胀安全缓冲。
Q3: 链条规则(3 份 36 个月)对申请工作签证的员工有什么影响?到期不转正会怎样?
  • ‍A: 链条规则是刚性强行法;到期若继续聘用则自动转为永久合同,企业解雇将面临极高的法律门槛。依据荷兰《民法典》第 7:668a 条,雇主与同一雇员签署固定期限合同最多只能签 3 份,且累计时长不得超过 36 个月。很多企业为了配合员工签证延期,习惯每次签 1 年期合同。需要高度警惕的是:当第 3 份合同期满(已满 3 年)时,企业面临二选一的抉择——要么依法到期终止劳动关系并结束签证保荐;要么继续录用,此时第 4 份合同自动成为“无固定期限永久合同(Vast contract)”。转正后,员工享有完全的荷兰终身解雇保护,企业绝对无法仅凭合同到期让其离职。
Q4: 我们国内母公司在荷兰尚未注册成立子公司(BV),能直接给派驻人员申请高技术移民(Kennismigrant)签证吗?
  • ‍A: 不能!没有荷兰注册实体和 IND“公认保荐人”资质,境外公司无法独立保荐高技术工签。荷兰移民局对高技术移民(HSM)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管制。提交申请的前提条件是用工单位必须是注册在荷兰的合法企业,且该企业必须经过 IND 审核被官方授予“公认保荐人(Erkend Referent)”资格。境内母公司作为外国法人,完全不具备该资格。在自建实体尚未设立或尚未取得保荐人资质的过渡期,唯一的合规破局解法是接入持有该特许资质的持牌名义雇主(EOR)直营网络,由 EOR 属地实体出面作为法定雇主为专家保荐工签并承接劳动合同。
Q5: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对荷兰移民局批复签证有什么具体的负面影响?
  • ‍A: 试用期会导致收入被判定为“暂不具备可持续性”,极易导致移民局暂停审批并要求二次补充证明。荷兰移民局评估签证收入的核心支柱之一是“可持续性(Duurzaamheid)”。在试用期存续期间,依据荷兰法律,劳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无需证明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即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移民局审核官眼中,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其未来 12 个月的收入预期处于未锁定状态。带有试用期的合同往往会导致移民局下发补件通知(RFI),要求等到试用期届满且雇主出具未解约声明书后才继续审理,极大拖慢外籍人员入境履约的进度。因此,为办签定制合同时,主动免除试用期是行业公认的最佳实践。

七、 核心专业术语库

  • Burgerlijk Wetboek Boek 7 (BW 7 / 荷兰民法典第 7 卷): 荷兰调整劳动合同与雇佣关系的基础大法典。其中第 10 标题(Title 10)详尽规定了劳动合同订立、试用期限制、链条规则、雇主告知义务、带薪病假及解雇正当程序等全部法定公法底线。
  • Immigratie- en Naturalisatiedienst (IND / 荷兰移民归化局): 荷兰安全与司法部下属的主管国籍、签证、居留许可及外工准入的最高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全权负责设定并执行各类工作许可、高技术移民及家属团聚准证的收入门槛审查与合规监督。
  • Erkend Referent (公认保荐人资质): 荷兰移民局授予特定合规企业的特许法律地位。享有为外籍员工快速申报高技术移民(Kennismigrant)、欧盟蓝卡及公司内部调动(ICT)的专属通道,承担严格的员工信息申报、档案留存及生活状况监督法定义务。
  • Kennismigrant (HSM / 荷兰高技术移民计划): 荷兰旨在吸引国际顶尖高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快速工签制度。免除常规劳动力市场短缺测试(无需证明在荷兰招不到人),核心要件为用工单位具备公认保荐人资质且雇员工资达到 IND 每年公布的年龄分级高薪门槛。
  • Ketenregeling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链条规则): 依据荷兰《民法典》第 7:668a 条确立的反滥用临时工制度。规定雇主与同一雇员连续签署的定期合同最多为 3 份,累计总时长最多为 36 个月,间隔未满 6 个月连续计算,突破该限制自动强制转为无固定期限终身合同。
  • Proeftijd (法定试用期): 荷兰劳动法严格规制的履约考察期。6 个月及以下合同严禁设立;6 个月至 2 年合同最多 1 个月;2 年以上及永久合同最多 2 个月。双方书面一致可完全免除设立。
  • Vakantiegeld (法定度假津贴): 依据荷兰《最低工资法》强制征收的固定福利报酬。通常按照雇员全年总薪酬的 8% 计提,具有强行法属性,属于不可通过私下协议免除的法定给付科目。
  • Wet minimumloon en minimumvakantiebijslag (WML / 荷兰最低工资与度假津贴法): 规定荷兰境内劳工最低报酬标准的成文法典。确立了法定最低时薪基准,并于每年 1 月 1 日和 7 月 1 日根据国家通胀及薪资增长指数进行动态调整。
  • Duurzaam inkomen (可持续收入标准): 荷兰移民局审理签证时的核心审查原则。指申请人或担保人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不仅数额达标,且在法律形式上具备至少 12 个月以上的未来确定性保障。

免责声明:本文涉及的荷兰《民法典》第 7 卷(Burgerlijk Wetboek Boek 7)关于劳动合同订立、试用期限制(Art. 7:652 BW)、链条规则(Ketenregeling Art. 7:668a BW)、法定最低工资与最低假期津贴法(WML)、强制性行业退休金基金(BPF)规程、荷兰移民归化局(IND)关于伴侣与家属团聚签证收入标准(Duurzaam inkomen)、高技术移民(Kennismigrant)保荐程序与最低收入门槛、经合组织(OECD)税收协定范本第 5 条常设机构(DAPE)判定标准、以及三方契约转移协议(Novation),均基于荷兰王国政府、社会事务与就业部(SZW)、移民归化局(IND)及税务与海关总署(Belastingdienst)现行公布的法律法规文本、官方公报与权威行政指引综合整理。鉴于荷兰各区域劳工监察局(NLA)、税务稽查部门及移民事务法官在现场临检、解释具体岗位劳动从属性及裁量个案签证审批时具备独立的法定自由裁量权,且荷兰最低工资标准与移民收入门槛处于半年度动态演变中,本文旨在提供宏观商业决策与属地化团队运营风控规划的客观合规参考,不构成针对特定企业劳动合同起草、员工签证保荐申报、涉税争议抗辩或具体个案法律执行的独立法律、税务、移民或会计专业意见。在确立具体的在荷用工方案、调整合同薪酬结构或递交正式签证申请前,敬请联系专业全球合规顾问或荷兰当地持牌执业劳工律师与注册移民顾问进行具体评估。

想在荷兰快速合规用工?立即联系万领钧knit专属顾问

李xx
13xxxxx2077
30分钟前获取方案
阅读更多文章
2026荷兰假自雇强监管落地与自雇法案(VBAR)实操指南:Wet DBA穿透、38欧元低时薪法律推定与中企风控对策
2026-09-28
2026荷兰假自雇强监管落地与自雇法案(VBAR)实操指南:Wet DBA穿透、38欧元低时薪法律推定与中企风控对策
荷兰
2026荷兰高技术移民(HSM)薪酬门槛与IND合规合同起草指南:固定底薪认定、算薪扣除项与认可保荐人架构
2026-08-24
2026荷兰高技术移民(HSM)薪酬门槛与IND合规合同起草指南:固定底薪认定、算薪扣除项与认可保荐人架构
荷兰
无荷兰实体如何合法雇佣员工:IND保荐EOR与Secondment合规指南
2026-08-24
无荷兰实体如何合法雇佣员工:IND保荐EOR与Secondment合规指南
荷兰
中文
© 2026 深圳万领钧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2128771号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