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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于外国人才的引进持有非常明确的政策导向:欢迎高技术与高投资,严格管控一般劳动力。雇主在聘用外国人前,必须确认该岗位在韩国本地是否有充足的替代劳动力。对于5人以上的韩国企业,通常遵循5:1比例原则,即每雇用5名韩国员工,才可申请1名外国员工名额.但针对IT、生物、半导体等尖端行业,这一限制有所放宽。
在申请韩国签证的过程中,许多申请材料都需要经过Apostille(海牙认证)或公证。
没有获得有效居留身份或特定工作许可的外国人不得在韩国从事营利性活动。雇主需代表外籍员工向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颁发许可(Visa Issuance Confirmation)”。
| 签证类型 | 适用人群 | 有效期 | 主要要求 |
|---|---|---|---|
| E-7 | 特定活动签证:IT工程师、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特定技术工人 | 1 - 3年(可续签) | • 分为E-7-1(专业),E-7-2(半专业),E-7-3(一般技术员),E-7-4(熟练技工)等类型 • 学历经历要求(三选一):相关硕士学位;相关学士学位+1年经验;无相关学位但5年相关经验 |
| D-8 | 企业投资签证:外商投资企业的派遣高管、经理或必需专业人员 | 1 - 5年(可续签) | • 分为D-8-1(企业投资者),D-8-2(外商投资企业),D-8-3(韩国国民经营的公司),D-8-4(科技创业)等类型 • 投资额需达到1亿韩元以上 • 必须证明资金来源及实际经营场所 |
| D-7 | 派驻签证:跨国公司海外分支机构调往韩国分公司的人员 | 1 - 2年(可续签) | • 分为D-7-1(从外国总公司派遣到其韩国分公司的员工),D-7-2(从韩国公司海外分公司派遣到韩国总部的员工)等类型 • 在外国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 |
| E-9 | 非专业就业签证: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等蓝领劳工 | 1 - 4年10个月(符合条件可间隔期后重新入境,或转其他签证) | • 来自特定国家、年龄必须在18至40岁之间,通过韩语考试(EPS-TOPIK),且无犯罪记录 • E-9签证不允许携带家属来韩国 |
| D-10-1 | 求职签证:正在韩国寻找工作的外籍毕业生或专业人才 | 6个月(续签最长时间取决于之前的签证类型) | • 可以按一年为单位续期,前提是求职活动有据可查 • 签证有效期内最多可以实习1年,每家公司最长6个月,且实习活动必须15天内向出入境管理局报告 |
韩国的家属签证强调“随行居留”,且对家属在韩国的就业限制非常严格。
| 签证类别 | 适用人群 | 主要要求 | 注意事项 |
|---|---|---|---|
| F-3 | 家属签证:为合格技术工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的长期非工作签证 | 配偶签证身份证明(如E-7)、经济担保证明、结婚证、出生证 | F-3持有者未经单独特定许可或变更为工作签证(如E-7),不得在韩国合法工作 |
| F-6 | 婚姻移民签证:分为F-6-1(韩国国公民的配偶),F-6-2(与韩国公民共同抚养孩子的父母),F-6-3(正在经历婚姻破裂或死亡者) | 经济担保证明、结婚证、居住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明 | • F-6允许持有者在几乎任何领域工作 • 申请人必须具备基本韩语沟通能力,或证明与配偶有共同语言(如英语)进行沟通 |
| F-2-3 | 居留签证:永居权(F-5)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经济担保证明、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明 | F-2-3持有者通常可以自由从事大多数工作或创业 |
| F-1 | 访问同居签证:特定人才的父母、家属或家政服务人员 | • 包括多种类型,其中的F-1-D(工作假期/数字游民)签证:允许海外公司员工在韩国居住期间进行远程工作 • F-1-D要求:必须提供收入证明、拥有保险(1亿韩元保额)、并且不在韩国国内公司工作 | 通常适用于高额投资人、高科技人才邀请父母来韩短期陪护或育儿(如F-1-5),或陪同外国投资者的家庭帮工(如F-1-22) |
需要注意的是,韩国的工作签证政策对于不同国籍和不同职业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政策和要求也可能随时间而变化。因此,建议您在考虑为员工申请工作签证时,可咨询万领钧Knit签证专家,或查阅韩国出入境管理局,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
E-7-1签证是韩国最主流的专业就业签证,专为具备专业知识、技术或技能的外国人才设计。该签证是通往韩国长期居留(F-2)甚至永居(F-5)的重要跳板。对于中国出海企业而言,E-7签证是派遣核心技术骨干或招聘当地高级人才的首选。
| 项目 | 员工要求 | 雇主要求 | 注意事项 |
|---|---|---|---|
| 材料准备 | • 学历证明(需Apostille海牙认证或公证) • 履历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 护照及照片 • 雇用合同书 | • 事业者登录证、纳税证明 • 雇用理由书(需详细说明为何必须聘用外籍员工) • 雇用保险缴纳者名单(证明韩国人比例) | • 申请需要相关学士学位 + 1-1.5年经验,或无相关学位但5年相关经验 • 原则上每雇用5名韩国员工方可申请1名外籍配额 |
| 申请流程 | 配合提供文件,在所属领馆申请签证颁发许可代码 | • 签署符合法定标准的劳动合同 • 向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获发签证颁发许可编号(VICN) • 将编号发给员工办理贴签 | 由雇主主导,并处理大部分文书工作 |
| 有效期 | 初次通常1-3年,后续可续签 | 跟踪续签,确保合规 | 需确保员工持续符合薪资与职位相符的要求 |
| 家属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 F-3 (随行) 签证 | 需出具居住证明协助家属办理 | F-3持有者未经单独特定许可或变更为工作签证,不得在韩国合法工作 |
韩国工签的费用透明度较高,主要由法务部出入境管理局收取。目前,办理一个E-7签证的总行政成本通常在20万至40万韩元(约合150 - 300美元)之间,不含律师代办费或材料公证费。
| 费用项目 | 金额(韩元) | 费用类型 | 说明 |
|---|---|---|---|
| 签证颁发许可证 | 60,000 | 强制 | 在韩国境内为境外员工申请“返签证”号时缴纳 |
| 贴签规费 | 约 60,000 - 90,000 | 强制 | 员工在韩国驻外使领馆领取签证时,按当地币种缴纳 |
| 外国人登录证(ARC) | 30,000 | 强制 | 入境后办理身份证件的工本费;若选择邮寄需另付费 |
| 资格变更手续费 | 100,000 | 视情况 | 适用于已在韩国(如持有D-10签证)变更至E-7职位的申请人 |
| 体检费 | 约 50,000 - 100,000 | 视情况 | 特定行业(如食品、教育)或首次入境可能需要 |
虽然签证费用低,但韩国法律要求雇主在员工入职后必须为其缴纳四大保险和退职金。这部分属于“隐形福利成本”,HR需在预算中计入。
韩国工作签证由法务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管理,其办理周期的确定性较高。主要耗时取决于雇佣理由书的准备以及法务部的审查速度。
| 关键变量 | 说明 | 典型时长 |
|---|---|---|
| 材料筹备 | • 员工学历及经历证明的公证与双认证(海外耗时最久环节) • 雇主撰写“雇用理由书”(阐述岗位必要性) | 2 - 4周 |
| 签证颁发许可 | 雇主向韩国法务部提交申请(VICN) | 2 - 5周,依地区出入境排期波动 |
| 领馆贴签 | 员工凭许可编号在驻外使领馆申请贴签 | 1 - 2周 |
| 不可控延误项 | • 补件通知(RFE):因材料不齐或理由不充分,需额外1 - 2周 • 实地考察:针对初创公司,法务部可能进行现场查验,增加1周 | 额外1 - 3周 |
韩国政府没有提供付费加急服务。但对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的毕业生,或通过高新技术人才认证的申请人,出入境的审核速度通常会更快。
韩国主流采用签证颁发许可(VICN)制度,这意味着核心审查在韩国境内完成;一旦拿到许可编号,驻外领馆的贴签几乎是秒批,不像一些国家面签那样存在极高的拒签不确定性。
虽然韩国极少有长时间背景检查,但如果涉及高科技转让或军事敏感领域,法务部会商请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可能使周期延长至2个月以上。总而言之,雇主应至少在员工入职日前3个月启动流程。每年3-4月(毕业季/入职季)是出入境的业务高峰期,审批速度会放慢,建议避峰或提前提交。
外籍员工在韩国持工作签证(如E-7、D-8等)离职时,涉及雇主向出入境管理局的变动申报、退职金结算以及员工身份的合法延续。韩国政府强化了对“不当跳槽”的限制,HR需重点关注《离职同意书》的签署,以避免后续法律纠纷。
| 步骤 | 要求 | 注意事项 |
|---|---|---|
| 1. 雇主申报变动 | 雇主必须在员工离职(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向管辖出入境管理局申报雇用变动 | • 时效性:逾期申报会被处以最高100万韩元的罚款 • 申报方式:可通过Hi Korea传真或网上申报 |
| 2. 离职同意书 | 如果员工在合同期满前主动离职并想在韩换工作,雇主需开具《离职同意书》(이적동의서) | • 关键控制:若雇主不提供该证明,员工通常无法在韩国直接换发新的工作签证,必须离境重新申请 • 例外:若因公司欠薪、倒闭或合同期满离职,则无需此证明 |
| 3. 员工签证状态 | 离职后,原工签(E-7等)理论上立即失效。员工通常有14 - 30天的整理时间(由出入境视情况给出的离境期限) | • 宽限期:韩国没有法定的60天宽限期。员工若想继续留韩找工作,必须立即申请变更为D-10(求职签证) • 非法滞留:未及时变更或离境将导致高额罚款,并影响未来再入国 |
| 4. 退职金与结算 | 雇主必须在离职之日起14日内支付全额退职金(满1年员工)及结算薪资 | • 法定义务:无论何种原因离职(自愿或被开除),只要满一年,退职金必须支付 • 年金返还:部分国籍员工离境时可向国民年金公团申请一次性返还金 |
| 5. 四大保险注销 | 离职当月,HR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健康保险、国民年金等社会保险的“丧失申报” | 健康保险:离职后员工可申请“任意继续加入”以维持原医保费率,但需员工个人申请 |
在韩国,为了保护雇主前期投入的签证成本,法律赋予雇主一定的“同意权”。如果员工违约跳槽,雇主拒绝开具《离职同意书》,该员工在韩转签将面临巨大障碍。
员工一旦办理离职并进行社保注销,出入境系统会收到预警。如果HR忘记进行“雇用变动申报”,公司在下次申请外籍配额时会受到信用降级影响。HR应当提醒优秀但因项目结束而离职的员工,如果想留韩,应在离职14天内去出入境换成D-10签证。这样可以保留其在韩的合法身份,并方便未来再次入职。
《劳动基准法》规定,离职结算不得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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