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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欢迎外国投资和专业人才,但雇主必须证明该外籍员工所持有的技能在当地具有不可替代性。外籍人员在菲律宾合法工作的核心逻辑是“双证合一”:首先需获得劳工部发放的AEP(外国人就业许可),随后获得移民局发放的9(G)工作签证。
外籍人员在获得永久居留权(如配偶签证13(A)或投资移民SIRV)之前,必须申请非移民类工作签证。菲律宾最常见的工签类型及准证如下:
| 签证类型 | 适用人群 | 有效期 | 主要要求 |
|---|---|---|---|
| AEP(外国人就业许可) | 所有计划在菲工作超过6个月的外籍人士 | 1 - 3年(与合同挂钩) | 办9(G)的前提。需劳工部(DOLE)审批,证明岗位在当地无合适人选 |
| 9(G)工作签证 | 最主流的正式工签,适用于私营企业外籍员工 | 1,2或3年 | 需AEP许可,由公司作为担保人申请。持证人可多次出入境 |
| PWP(临时工作许可) | 已申请9(G)但在等待下签期间需要开工的人员 | 3个月(可续签一次) | 允许员工在正式工签下发前的过渡期合法开工 |
| SWP(特殊工作许可) | 短期派遣人员(如商业咨询、运动员、演艺人员) | 3个月 (可续签一次) | 适用于短期项目(少于6个月),不适用于长期雇佣 |
| 9(D)贸易商签证 | 与菲律宾有贸易协定国家(如菲律宾、日本、德国)的投资者 | 2年 | 申请人必须在菲从事实质性的国际贸易业务 |
| 47(A)(2)特殊签证 | 位于PEZA特区或BOI注册企业的特定高管/技术人员 | 依合同而定 | 享受简化审批流程,通常适用于特定经济特区内的重点投资项目 |
菲律宾为外籍员工家属提供挂靠签证,允许其在主申请人(员工)在菲工作期间合法居留。
| 签证类别 | 适用人群 | 主要要求 | 注意事项 |
|---|---|---|---|
| 9(G)附属家属签证 | 9(G)工签持有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 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的公证认证件);主申请人的9(G)必须在有效期内 | 家属签证的有效期与主申请人的工签同步;家属持此签证不可在菲工作,如需工作须另行申请AEP和工签 |
| 13(A)结婚签证 | 与菲律宾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 | 提交菲律宾国家统计局(PSA)出具的结婚证;证明财务独立或由菲籍配偶担保 | 初始为1年期准正(Probationary),之后可申请转为永久居留;持此签证者无需申请工签即可在菲工作 |
| SRRV / SIRV家属 | 退休移民或投资移民的直系亲属 | 随主申请人一同存入规定的投资款/存款;证明亲属关系 | 属于长期居留签证,子女在菲上学无需额外办理学生签(但需申请 SSP) |
需要注意的是,菲律宾的签证政策对于证明文件的公证与认证(Apostille/Authentication)要求非常严格。所有非菲律宾出具的文件(如中国的结婚证、出生证)必须经过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认证,方可被菲律宾移民局接受。
由于菲律宾移民政策受行政命令影响变动较快,建议您在为员工家属办理随行签证时,咨询Knit签证专家,或查阅菲律宾移民局(Bureau of Immigration)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
在菲律宾,9(G)工作签证是外籍专业人士最常用的签证类型。它由菲律宾移民局(BI)颁发,前提是必须先获得劳工部(DOLE)发放的外国人就业许可(AEP)。
对于中国出海企业而言,9(G)签证是派遣管理层和技术骨干赴菲工作的唯一合规途径。选择9(G)的原因在于其法律地位稳固、有效期长(1-3年)、且允许在有效期内多次自由往返中菲。但需注意,菲律宾对“本地劳动力保护”审查日益严格,雇主必须证明该岗位无法由菲律宾人胜任。
| 项目 | 员工要求 | 雇主要求 | 注意事项 |
|---|---|---|---|
| 材料准备 | • 护照原件及签证页复印件 • 个人简历及2x2寸白底照片 • 学历证明或资质证书(需经公证认证) • 纳税识别号(TIN) | • 雇佣合同(注明职位及薪资) • 公司营业执照(SEC/DTI) • 市长许可证(Mayor's Permit) • 现有的外籍与本地员工名录 | 所有海外出具的文书(如结婚证、学历证)必须办理 Apostille(附加证明书)认证;职位描述需体现专业性 |
| 申请流程 | • 配合采集生物信息(拍照/指纹) • 领取ACR I-Card身份卡 | • 向DOLE申请AEP(就业许可) • 获得PWP(临时许可)先行开工 • 向移民局提交9(G)申请并进行面试 • 获批后办理护照盖章 | 雇主主导申请。周期通常为 2-4 个月。在 9(G) 下签前,必须申请 PWP 才能合法开始工作 |
| 有效期 | 1年、2年或3年(依合同而定) | 跟踪续签,确保在过期前2个月启动 | 离职时必须办理Downgrading(降签),否则会产生高额罚款并影响再次入境 |
| 家属 | 9(G)附属签证(配偶及子女) | 协助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公证认证件) | 家属签证有效期与主申请人挂钩,家属在菲工作需另办工签 |
在申请AEP期间,劳工部会在报纸上公示该职位信息。如果有合格的菲律宾人应聘,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因此,职位描述必须具有特定的技术壁垒或语言要求(如:精通中文及特定业务逻辑)。
9(G)签证获批后,员工会得到一张ACR I-Card(外国人身份卡),这张卡等同于在菲的身份证,银行开户、国内航班值机、办理驾照均需此卡。另外,所有9(G)持有人必须在每年的1月至2月期间向移民局进行年度报到并缴纳规费。
需要注意的是,菲律宾移民局对9(G)的名额没有抽签限制,但审核过程非常看重雇主公司的资质(如实缴资本、纳税记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菲律宾工作签证和移民政策,您可以联系我们并索取建议。
在菲律宾,申请工作签证的费用由多个政府部门(劳工部DOLE和移民局BI)分别收取。菲律宾的工签成本相对平稳,但包含的细项较多(如AEP 许可、9(G)签证费、ACR I-Card身份卡费等)。
目前,办理一个为期一年的9(G)工作签证,政府官方总费用通常在45,000至65,000菲律宾比索(PHP)之间(约合800 - 1,150美元)。如果选择办理两年或三年期签证,行政规费会相应增加。
| 费用项目 | 金额(菲律宾比索) | 费用类型 | 说明 |
|---|---|---|---|
| AEP申请费 (劳工部) | 9,000 - 15,000 | 强制 | 外国人就业许可费,金额取决于申请的年限(1-3年) |
| 9(G)签证申请费 (移民局) | 15,000 - 25,000 | 强制 | 包含申请费、核准费、签证贴纸费等 |
| ACR I-Card身份卡费 | 约 2,500 - 5,000 | 强制 | 外国人身份识别卡,通常以美金定价(约 $50+),每年需更新 |
| PWP临时许可费 | 约 3,000 - 5,000 | 建议 | 在正式工签下发前(需2-4个月),允许员工合法提前开工 |
| 纳税识别号(TIN)申请 | 约 1,000 | 强制 | 申请AEP的前置条件 |
| 体检费 | 约 1,500 - 3,000 | 强制 | 需在移民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
| 加急处理费 | 2,000 - 4,000 | 建议 | 移民局提供的官方加急渠道,可缩短审批排队时间 |
| 其他杂费 | 5,000 - 15,000 | 可选 | 包含材料的公证、Apostille认证、翻译及法律顾问服务费 |
| 降签费 (离职时强制) | 约 15,000 - 20,000 | 离职时强制 | 员工离职或更换雇主时,必须将9(G)降回旅游签 |
上述表格为政府规费。由于菲律宾工签审批流程涉及多个部门且文件审核细致,多数出海企业会聘请专业的法律代理机构办理,代理费一般在每人 20,000 - 40,000 PHP 不等。
另外,持证人每年1-2月需向移民局报到并缴纳 310 PHP 的小额行政费。
办理3年期签证的单年平均成本最低,但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前离职,公司无法退回已缴纳给政府的规费,且仍需额外支付降签费用。
在菲律宾,工作签证的审批由劳工部(DOLE)和移民局(BI)共同负责。从准备材料到最终9(G)工签下签,通常需要2至5个月。为了解决审批期间的用工真空期,菲律宾设有特殊的PWP(临时工作许可)机制,允许员工在正式工签批复前先行合法开工。
| 关键变量 | 说明 | 典型时长 |
|---|---|---|
| AEP就业许可(DOLE) | 劳工部前置审批。包含15天的劳动力市场测试(报纸公示期),确保该岗位无本地人选 | 3 - 4 周 |
| PWP临时许可(BI) | 核心加速通道。在提交AEP后即可申请,获批后员工可合法入职办公,无需等待正式工签 | 1 - 2 周 |
| 9(G)签证审批(BI) | 移民局最终裁定。包含面试和指纹采集。审批通过后护照需留存盖章 | 2 - 3 个月 |
| ACR I-Card制作 | 外国人身份卡制作,是证明9(G)身份的物理凭证 | 1 - 2 周 |
中国出海企业派遣员工时,学历证明、结婚证等需在境内完成附加证明书(Apostille)认证。若此环节未提前准备,将额外增加2-3周。如果员工是从前一家菲律宾公司跳槽而来,必须先办理“降签”手续(通常耗时3-4周),才能开启新公司的工签申请。
因此,建议在员工拟入职日前3个月启动AEP材料准备,并且妥善利用PWP机制,员工持旅游签入境后,约在1个月左右即可合法上岗,不必等待漫长的正式9(G)下签。
外籍员工在菲律宾持9(G)工作签证离职时,涉及AEP(就业许可)的注销、9G签证的降签(Downgrading)以及离职清算。以下是HR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合规流程:
| 步骤 | 要求 | 注意事项 |
|---|---|---|
| 1. 降签申请 | 雇主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向移民局(BI)申请将9(G) 签证降为9(A)旅游签证 | • 时效性:离职后应立即启动,通常在30天内完成,否则雇主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 必要性:如果不降签,员工无法合法入职新公司,且无法办理清关(ECC)离境。 |
| 2. 注销AEP(DOLE通知) | 雇主需通知劳工部(DOLE)注销该员工的外国人就业许可(AEP) | 需向劳工部提交辞职信副本或离职证明,防止该名额被非法占用或产生管理费 |
| 3. ACR I-Card收回 | 降签过程中,员工的9(G) ACR I-Card(身份卡)会被移民局没收并注销 | 员工会获得新的9(A)临时身份证明,通常有效期为59天 |
| 4. 离职清算 | 离职后30天内必须结清所有款项,建议在Final Pay中扣除代办降签的行政费用(若合同有约定) | 需核算年度个税,如有退税或欠税需在此阶段处理 |
| 5. 离境清关(ECC) | 若员工降签后决定离开菲律宾,且在菲逗留超过6个月,必须办理ECC(离境清关) | 需在离境前至少3-5天办理,有效期通常为1个月。没有ECC无法过海关 |
菲律宾没有法定的“自动寻找工作期”。员工离职后,9(G)签证实际上已经失效。通过“降签”转为旅游签9(A)后,员工通常获得59天的合法居留期,用于离境或办理新公司的工签转移。如果雇主未办理降签,而员工直接离境或滞留,该外籍员工可能会被列入移民局黑名单,未来无法再次入境。同时,公司作为担保人,其信誉也会受损。若主申请人降签,其挂靠的家属(配偶/子女)签证会自动失效,必须同步办理降签手续。
根据菲律宾劳工法,员工离职后的所有欠薪(包括按比例计算的13薪和未休年假折现)必须在30天内结清。HR绝不能以“未办完降签”为由无限期拖延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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