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强积金全自由行12月21日实施,雇主供款部分可转出
2026-10-26

中国香港强积金全自由行12月21日实施,雇主供款部分可转出

- 首阶段 2026 年 12 月 21 日实施(有待立法会完成审议相关法律公告); - 适用于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入职或转职的雇员,约 100 万人; - 每个公历年可把现职雇主强制性供款部分全数转到自选计划的个人账户一次; - 转移无须雇主办理,雇主继续向原计划供款;自愿性供款按计划规则; -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入职的雇员属次阶段,须另行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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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答案: 香港积金局 2026 年 10 月 25 日宣布,首阶段强积金"全自由行"于 2026 年 12 月 21 日实施(有待立法会完成审议相关法律公告),涵盖约 100 万名在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入职或转职的雇员。这些雇员除可转移雇员强制性供款部分外,每个公历年还可一次把现职期间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全数从雇主参加的计划转到自选计划的个人账户。转移通过"积金易"平台提交,无须雇主办理;转移后雇主继续向原计划供款。2025 年 5 月 1 日前入职的雇员属次阶段,须另行修例。

要点速览

  • 实施日期:2026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1 日至 31 日可办理 2026 年度的转移。
  • 适用员工: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入职或转职的雇员,约 100 万人。
  • 可转范围:现职雇主强制性供款部分,每年一次,须全数转出;自愿性供款按计划规则。
  • 雇主角色:无须办理转移,继续向原计划供款,供款金额和期限不变。
  • 次阶段:覆盖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入职的雇员,时间待定。

强积金全自由行速查(截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

  1. 首阶段实施日期和适用范围:依据:积金局:强积金"全自由行"简介(页面检视日期 2026-10-16)。
  2. 转移程序和次数:依据:积金局:转移程序及次数限制。
  3. 法律依据:《2025 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立法会 2025 年 9 月 26 日通过。依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25-09-26)。

一、香港强积金全自由行是什么?

强积金全自由行是指香港雇员可以把现职期间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从雇主选定的强积金计划转到自己选择的计划。此前的"半自由行"自 2012 年 11 月起实施,只允许转移雇员强制性供款部分。

半自由行与全自由行对比
项目半自由行全自由行(首阶段)
实施时间2012 年 11 月起2026 年 12 月 21 日起
适用雇员所有雇员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入职或转职的雇员
可转部分现职雇员强制性供款现职雇员强制性供款 + 现职雇主强制性供款
次数每个公历年一次雇主部分、雇员部分各每年一次,分开计算
转入账户自选计划的个人账户自选计划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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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全自由行实施后,可自选转出的强积金多了雇主部分(示例,未计投资回报)

以 2025 年 5 月 1 日入职、每月有关入息 3 万港元的雇员为例,到 2026 年 12 月共供款 20 个月,雇主和雇员强制性供款各 3 万港元。半自由行下只能转出雇员部分 3 万港元,全自由行下可转出 6 万港元。

二、哪些员工可以转?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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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积金局"强积金'全自由行'简介"页面,红框为首阶段 2026 年 12 月 21 日实施及适用范围(截图来源:mpfa.org.hk,截取日期 2026-10-26)

首阶段适用于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加入职场或曾转职的雇员,积金局估计约 100 万人,并随毕业生入职和雇员转职持续增加。

员工是否适用首阶段
员工情况是否适用首阶段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首次就业适用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转到现雇主适用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已在现雇主任职不适用,属次阶段
自雇人士不涉及雇主供款,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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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强积金全自由行时间线

12 月 21 日至 31 日可办理 2026 公历年度的转移,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可办理 2027 年度的转移。积金局主席劉麥嘉軒提醒,强积金是长线投资,不宜为转而转、频繁转移。

三、可以转哪些部分?怎么转?

供款账户内各部分强积金的转移规则
部分可否转移
现职雇主强制性供款首阶段适用雇员每个公历年可全数转出一次
现职雇员强制性供款每个公历年可全数转出一次
以往工作累积并已转入供款账户的强制性供款可随时转出
自愿性供款按原计划的管限规则

转移程序:

  1. 雇员先在自选计划开立个人账户,可通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序或提交参加表格办理;
  2. 通过"积金易"提交转移指示;
  3. 雇主部分和雇员部分可一并转到同一计划,也可分开转到两个计划,转移时间也可以分开。

强积金只能转入个人账户。转移无须透过雇主办理。

四、为什么以 2025 年 5 月 1 日划分?

香港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取消强积金对冲。对于转制日前的受雇期,雇主仍可用雇主强制性供款的累算权益对冲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转制日后开始的受雇期,不能再对冲。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入职的雇员,整段受雇期都不涉及对冲,雇主供款部分可以直接放开转移。2025 年 5 月 1 日前入职的雇员,雇主供款部分仍可能用于对冲转制日前受雇期的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次阶段须先修例解决这部分的处理,再放开转移。取消对冲对雇主成本的影响见《香港员工福利合规与薪酬架构:取消强积金对冲、468工时新规与Total Rewards模型》。

五、雇主要做哪些配合?

全自由行不改变雇主的供款义务:仍按有关入息的 5% 供款,每月有关入息 7,100 至 30,000 港元,每月最高 1,500 港元,在供款日前缴交到雇主参加的计划。雇主需要做的主要是以下几件事:

雇主配合事项
事项做法
识别适用员工按现职受雇开始日期,标出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入职的员工
员工沟通12 月 21 日前告知适用员工可通过"积金易"自行转移,附上积金局官方资料
保持中立不推荐具体计划或基金,不阻止、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员工转移;推介计划属强积金中介人受规管活动
供款不变员工转移后,继续向原计划供款,不要改向员工新选的计划供款
人事数据在"积金易"和人事系统中保持受雇开始日期准确,便于受托人核实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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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全自由行不改变雇主的供款金额和期限(图片来源:Pexels)

六、对薪酬福利设计有什么影响?

  1. 强制性供款不再是留人工具:适用员工每年可把雇主强制性供款部分转走,雇主选择的计划和受托人对员工的约束减弱。
  2. 自愿性供款的归属安排仍然有效:雇主额外的自愿性供款能否转移,按计划规则决定;设有归属比例(按服务年限逐步归属)的自愿性供款,仍可作为长期激励。
  3. 计划选择要看收费和服务:员工可以"用脚投票",雇主选择计划时更要关注收费水平、基金选择和"积金易"上的服务体验。
  4. 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要单独准备:2025 年 5 月 1 日后入职的员工,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不能用强积金对冲,需由企业自有资金支付,可提前计提。计算方法见《搭建香港本地运营团队:除了是 MPF,算错"长期服务金"与"遣散费"有多惨?》。
  5. 关注入息上下限调整:积金局正检讨强制性供款的入息上下限,曾提出将下限由 7,100 港元调至 10,500 港元、上限由 30,000 港元调至 40,000 港元,目前仍是建议,未立法。

七、企业怎么自查?

强积金全自由行雇主自查清单
检查项怎么查
员工名单已列出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入职的员工
受雇日期人事系统和"积金易"登记的受雇开始日期一致
员工通知12 月 21 日前发出,内容中立,附官方链接
按时供款供款金额和供款日不变,避免 5% 附加费
自愿性供款核对计划规则中自愿性供款的转移和归属条款
离职成本转制日后入职员工的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已有预算

更多强积金开户和供款要求见《香港强积金(MPF)与雇员补偿保险(劳工险)合规指南:违规追责、董事资质与发薪扣缴SOP》。

八、不同阶段的香港用工方案怎么选?

企业阶段建议方式与强积金相关的处理要点
未设立香港公司名义雇主(EOR)由 EOR 的香港实体登记强积金、按月供款,员工可自行办理全自由行转移
已设立公司,人数较少全球薪酬(Payroll)外包算薪和强积金申报,维护受雇日期等资料
团队规模较大专业雇主组织(PEO)/ 自建 HR统一员工沟通,复核自愿性供款和长期激励方案

还没有设立香港公司的企业,可以通过万领钧 Knit 的名义雇主(EOR)服务雇佣员工;已有公司的,可使用全球薪酬(Payroll)服务处理算薪和强积金供款。强积金的基本规则见《香港退休保障关键支柱:强积金(MPF)深度解析》。

九、总结:全自由行实施前雇主要做好哪几件事?

首阶段强积金全自由行 2026 年 12 月 21 日实施,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入职或转职的雇员,每年可把现职雇主强制性供款部分转到自选计划。转移由员工自行通过"积金易"办理,雇主继续向原计划供款。建议企业:

  1. 列出适用员工,核对受雇开始日期
  2. 12 月 21 日前发出中立的员工通知,不推荐具体计划
  3. 复核自愿性供款和长期激励方案,单独预算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

十、关于万领钧 Knit People

万领钧 Knit People 2015 年成立于加拿大,起步于全球薪酬(Payroll)业务,在加拿大、中国、菲律宾、欧洲设有 4 大运营中心,持有政府认证的 MSB 牌照。核心业务包括名义雇主(EOR)、专业雇主(PEO)、全球薪酬(Payroll)和名义承包商(COR),并提供全球猎头、主体注册、税务合规、福利管理、工作签证等服务。Knit 采用"华语服务 + 区域运营中心 + 地区专家"的服务模式,业务覆盖 172 个国家和地区,已服务 4,000 多家企业、12,000 多名员工,每年处理薪资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十一、常见问题

Q1:强积金全自由行什么时候实施?

首阶段于 2026 年 12 月 21 日实施,确实日期有待立法会完成审议相关法律公告。12 月 21 日至 31 日可办理 2026 公历年度的转移,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可办理 2027 年度的转移。

Q2:哪些员工适用首阶段全自由行?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加入职场或转职的雇员,积金局估计约 100 万人。2025 年 5 月 1 日前已在现雇主任职的雇员属次阶段,须另行修例。

Q3:全自由行可以转哪些部分?

现职期间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强积金,每个公历年可全数转到自选计划的个人账户一次;雇员强制性供款部分自 2012 年起已可每年转一次,两者次数分开计算。自愿性供款能否转移,按原计划的管限规则决定。

Q4:员工转移强积金需要雇主办理吗?

不需要。员工通过"积金易"平台提交转移指示即可。转移后,雇主继续向原计划供款,不改为向员工新选的计划供款。

Q5:全自由行会改变雇主的供款金额吗?

不会。雇主仍按员工有关入息的 5% 供款,每月有关入息 7,100 至 30,000 港元,每月最高 1,500 港元,在供款日前缴交到雇主参加的计划。

Q6:没有香港公司,怎样为员工缴强积金?

可以通过名义雇主(EOR)雇佣,由 EOR 的香港实体为员工登记强积金并按月供款,员工可自行办理全自由行转移。如万领钧 Knit 可提供香港 EOR 服务。

十二、参考来源

  1. 积金局:强积金"全自由行"简介(访问日期:2026-10-26)
  2. 积金局:转移程序及次数限制(访问日期:2026-10-26)
  3.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立法会通过强积金全自由行首阶段修订规例(2025-09-26)(访问日期:2026-10-26)
  4. 香港电台:首阶段强积金"全自由行"今年 12 月推出(2026-10-25)(访问日期:2026-10-26)
  5. SCMP:1 million Hong Kong employees to get 'full portability' of MPF funds in December(2026-10-25)(访问日期:2026-10-26)
  6. The Standard:Phase One MPF Full Portability to cover 1 mn employees starting December 21(访问日期:2026-10-26)

更新记录

  • 2026-10-26:首次发布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积金局、香港政府公开资料和媒体报道整理,仅供商业决策参考,不构成法律或投资意见。具体安排请以积金局公告和计划管限规则为准,并咨询香港执业律师或持牌强积金中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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