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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马来西亚的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和公共假期的规定。雇员根据服务年限享受带薪年假和病假。雇主需遵守这些规定,保障员工权益,避免法律风险,确保合规运营。
马来西亚的休假制度是保护员工权益、平衡工作与生活的重要保障。作为雇主,深入了解年假、病假、公共假期以及产假等相关规定,不仅有助于提升雇员满意度,更是企业在马来西亚合规运营的关键环节。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马来西亚的休假规定,帮助出海企业实现高效管理与合法用工。

根据马来西亚《雇佣法》,雇员有权根据其服务年限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如下:
年假应在每连续12个月服务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休完(不过,若雇主同意,未用完的假期可延至下一年度或支付补偿金给雇员)。
如果雇员未在同一雇主处连续服务满12个月就终止了劳动合同,他们有权按比例享受年假。计算方式为:按已服务的月数折算年假天数,不足半天的部分舍去,超过半天的部分则进为一天。例如,若某雇员服务了6个月且处于第一年,其年假应为:(完成的月数 ÷ 12个月) × 8天 = 4天。
对于未使用的假期,在劳动合同终止时雇主应按日工资支付补偿金。日工资计算公式为:月薪 ÷ 26,或根据雇主酌情决定的更有利于雇员的标准支付。

根据马来西亚《雇佣法》,雇员有权根据服务年限享受带薪病假,具体如下:
若需住院治疗,则额外提供每年最多60天的住院假。
雇员需由注册医疗从业人员或牙科医生确认病情,相关费用由雇主承担,并在病假开始后48小时内通知雇主以获得批准。
病假的工资按雇员的正常日工资计算。若雇员按月领取工资,则病假期间的工资已包含在月薪中,无需额外扣除。
根据马来西亚《雇佣法》第37条,女性雇员每次分娩有权享受连续98天的产假。分娩指怀孕至少22周后分娩的情形,无论婴儿存活与否。产假应在预产期前不早于30天开始,不晚于分娩后的次日开始。领取产假津贴的条件包括:
津贴按正常日工资计算。月薪制雇员在领取全额月薪时,已包含产假津贴。女性雇员应至少提前60天告知雇主预产期及产假的开始日期,否则津贴可能被暂停发放。如女性雇员愿意在产假期间提前复工,须经雇主批准,并提供注册医疗从业人员确认其适合复工的证明。同时,若雇员从多个雇主处领取产假津贴,其总额不得超过一个雇主提供的津贴额。多领取的部分可由其他雇主通过民事诉讼追讨。
在怀孕、产假期间,或因妊娠引发的疾病期间,解雇雇员属于违法行为,除非出现以下情况:
根据马来西亚《雇佣法》,已婚男性雇员每次子女出生可享连续7天的带薪陪产假。陪产假的资格条件包括:
根据马来西亚《雇佣法》,雇员有权在11个法定公共假日享受带薪休假,其中5天为以下固定假日:
雇主须在每年年初张贴通知,告知剩余6个可享公共假期。此外,根据《1951年公共假期法》第8条,可能会在全年宣布额外临时假期。若公共假期正逢休息日或其他公共假期,则下一个工作日将作为补假日。
按月薪支付的雇员在收到月薪时,已包含公共假期的工资,无需额外支付。如果受《雇佣法》加班条款保护的雇员(如月薪不超过4000马币或体力劳动者)被要求在公共假期工作,应享受双倍日工资,并额外获得公共假期的工资。
马来西亚的休假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从年假、病假到产假等各方面都确保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出海企业而言,深入理解并妥善实施这些规定,不仅能够提升员工满意度,还能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在马来西亚市场的长远发展与合规运营。如果您正在计划出海马来西亚,欢迎联系Knit专业顾问团队,我们致力于为中国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出海解决方案,帮助您轻松应对国际化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