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税收体系和制度
塞尔维亚建立了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主要分为8个税种。根据塞尔维亚法律规定,税金估算、征缴、退回等业务的执行权限为期10年,但对税务违法行为可终身追溯。
塞尔维亚主要税赋和税率
-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 来源于股票、证券、储蓄利息的税收:税率为15%。
- 来源于房地产发行的税收:税率为20%。
- 高工资年收入税:税率为10—15%。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塞尔维亚居民须考虑不仅在塞尔维亚,还包括在其他国家赚取的收入;非塞尔维亚居民仅考虑在塞尔维亚赚取的收入。
- 增值税:税率为20%(农产品、生活必需品和儿童用品为10%)。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
- 社会保险福利捐税:总计40.5%。其中,员工和业主各自分别负担20.25%(养老保险14%,医疗保险5.5%,失业保险0.75%)。
- 财产税:实行累进税,财产额1000万第纳尔(约合8.55万欧元)及以下,税率为0.4%;1000万—2500万第纳尔(约合8.55万—21.4万欧元),税率为0.6%;2500万—5000万第纳尔(约合21.4万—42.8万欧元),税率为1%;5000万第纳尔(约合42.8万欧元)以上,税率为2%。
塞尔维亚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
为加快自贸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塞尔维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了《自贸区法》,并不断完善贸易、企业管理等相关法律,为投资自贸区企业提供更多特殊优惠及便利。
- 自贸区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
- 商品和服务进出口自由,不受数量限制及普通商业政策措施的管控。
- 来料加工、外发加工或者测试、认证、维修、市场推介等活动,规定期限内商品转运至塞尔维亚其他关税区或其他自贸区,免征关税及增值税等进口税。
- 商业活动及自贸区设施建设而进行的货物进口,免征海关关税、增值税等进口税。
- 进入自贸区的商品及相关服务免征增值税,购买者及服务接受者享有进项税抵扣权。
- 自贸区鼓励措施 主要包括:
- 使用自贸区基础设施和政府服务低于市场价格。
- 内部建设免征土地开发补偿金,减免市政收费及基础设施网络费用,减免区内使用水、电、气等增值税。
- 10年免征公共事业税、土地使用金、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 根据新增就业数量,获得政府资金补贴。
- 自贸区投资便利措施 主要包括:
- 一站式管理模式,提供项目咨询、研究、可行性分析直至进驻自贸区服务。
- 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放开投资限制,资金、资产、利润等自由转移,建筑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
查询网址:Управа за слободне зоне
经济特区介绍
塞尔维亚自贸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区域经济政策的特殊区域,尤其适合出口导向型企业进驻。目前,塞尔维亚批准建立并运营的自贸区有14个,基本沿泛欧10号公路、铁路走廊及泛欧7号水路走廊布局。除此之外,塞政府设有地方性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如BIO4生物科技园、克拉古耶瓦茨汽车产业园和国家数据中心、尼什和皮罗特电子电器产业园。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