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欧盟 FLR 禁止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在欧盟上市和出口,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适用; - 适用于所有产品和各类经营者,产品中任何一个部件涉及强迫劳动都可能被纳入; - 主管机关负责证明违规,但企业不配合时可依据其他现有事实作出认定; - 正式调查中企业通常须在 30-60 个工作日内提交信息,决定原则上 9 个月内作出; - 工资单、劳动合同、财务记录和申诉记录是指南列明的有效证据
核心答案: 欧盟 FLR 即《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Regulation (EU) 2024/3015),禁止在欧盟市场投放、提供或从欧盟出口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将于 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适用。欧盟委员会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发布实施指南。违规产品须撤回并处置。企业应提前备好工资、合同和供应链记录,以便在调查中按期提交。
要点速览
欧盟 FLR 关键事实速查(截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FLR 自 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适用,该日期前已生产或进口、此后仍在市场上的产品同样在适用范围内。具体执行以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主管机关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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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FLR 是一部产品禁令:只要产品在生产链条的任何环节使用了强迫劳动,就不得在欧盟市场投放、提供或从欧盟出口。条例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生效,将于 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适用。

FLR 6月实施指南标志着该条例从立法框架正式进入执法准备阶段。其监管力度、穿透深度及国际联动性史无前例:
FLR 的调查分为初步阶段和正式调查两步:初步阶段判断是否存在"有依据的关切",正式调查阶段收集证据并作出决定。主管机关承担证明违规的责任,但企业不配合时,主管机关可以依据其他现有事实作出认定。

| 阶段 | 主管机关做什么 | 企业要做什么 | 期限 |
|---|---|---|---|
| 初步阶段 | 根据风险数据库、投诉、公开信息等评估风险,可向企业索取信息 | 提供尽职调查记录、供应链信息,以及产品未使用强迫劳动的证据 | 主管机关在收到企业信息后 30 个工作日内得出结论 |
| 正式调查 | 存在有依据的关切时启动,可要求补充信息,必要时实地检查 | 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信息,配合检查 | 企业提交期限不少于 30、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决定原则上 9 个月内作出 |
| 作出决定 | 结案,或作出禁止上市和出口的决定 | 执行撤回和处置,可申请复审或提起诉讼 | 非易腐货物至少 30 个工作日,易腐货物 10 个工作日 |
实施指南写明,牵头主管机关承担证明违规的责任,须证明两点:产品使用了强迫劳动,以及企业在欧盟市场提供或从欧盟出口了该产品。主管机关不需要达到刑事证明标准,可以依据可信的间接证据。
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信息、错过期限、提供误导性或不完整的信息,或阻碍实地检查,主管机关可以依据其他现有事实认定违规,不配合本身原则上也构成相关证据。所以,虽然法律上举证责任不在企业,但在 30-60 个工作日内拿不出完整资料,实际风险很高。
各成员国须设定"有效、相称和具有威慑力"的罚则,会考虑违规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是否故意或过失,以及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可以作为减轻因素。
FLR 采用国际劳工组织第 29 号公约的定义:以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其非自愿的工作或服务。实际判断时,主管机关会参考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 11 项强迫劳动指标。
| ILO 指标 | 海外工厂或供应商可能出现的情形 |
|---|---|
| 利用弱势处境 | 利用外籍劳工语言不通、签证依附雇主等处境压低条件 |
| 欺骗 | 招聘时承诺的工资、岗位与实际不符 |
| 限制行动自由 | 限制工人离开宿舍或厂区 |
| 隔离 | 工人与外界联系受限 |
| 人身和性暴力 | 以暴力手段管理工人 |
| 恐吓和威胁 | 以解雇、遣返、报警等相威胁 |
| 扣留身份证件 | 中介或雇主保管工人护照 |
| 扣发工资 | 拖欠工资、扣押部分工资作为"押金" |
| 债务束缚 | 工人向中介支付高额招聘费后被迫以工抵债 |
| 恶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 宿舍拥挤、缺乏基本安全设施 |
| 过度加班 | 长期超过当地法定工时上限,加班无法拒绝 |
需要注意,单个指标并不必然构成强迫劳动,主管机关会综合判断。但对出海企业来说,扣留证件、债务束缚和长期过度加班是最常见、也最容易留下记录的风险点。各国工时和加班规则可参考泰国劳动法核心实操等国别指南。
欧盟 FLR 新规的发布,宣告了传统“影子用工”和“成本极致压缩”模式的全面破产。对中企出海到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用工企业产生了多方面深度影响:
出海企业的用工风险主要集中在三类场景:自有工厂的工时和加班、上游供应商的招聘和发薪,以及劳务中介和外包。建议按以下矩阵逐一排查。
| 用工场景 | 常见风险 | 主管机关可能关注的证据 | 整改方向 |
|---|---|---|---|
| 海外自建工厂(直接雇佣) | 旺季长期超时加班;计件工资折算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加班无法拒绝 | 考勤原始记录、加班费发放明细、工资单、劳动合同 | 排班系统设置法定工时上限;计件工资按工时核对最低工资;加班实行书面申请 |
| 上游原材料和部件供应商 | 使用无合同临时工;现金发薪;未缴社保 | 供应商的劳动合同、银行发薪记录、社保缴纳证明 | 采购合同加入劳工条款和审计权;要求关键供应商提供证据;逐步替换高风险供应商 |
| 劳务中介和外包 | 向工人收取招聘费形成债务;扣留护照;克扣工资 | 中介资质、招聘费由雇主承担的证明、工人证件自行保管记录、实名银行发薪记录 | 选择有资质的中介,坚持"雇主付费"原则;或改为直接雇佣、通过 EOR 雇佣 |
实施指南列出了调查中可以使用的证据类型,核心是能证明工人自愿受雇、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工作条件合法的客观记录。企业应在 FLR 适用前,把这些记录整理成随时可以调取的状态。

指南还提醒,社会审计有局限:如果工人无法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自由表达,审计结果不应被视为可信证据,在国家强加强迫劳动的情形下尤其如此。
工资和考勤是最基础的证据,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使用全球薪酬服务统一各国算薪口径和记录格式,可以缩短调查时整理资料的时间。
美国和加拿大已经实施针对强迫劳动产品的进口限制,澳大利亚实行现代奴役报告制度。各国机制不同,出口多个市场的企业需要分别评估。
| 市场 | 主要规定 | 机制特点 |
|---|---|---|
| 欧盟 | 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FLR) | 2027-12-14 起适用;主管机关调查后作出产品禁令;覆盖上市和出口 |
| 美国 | 《1930 年关税法》第 307 条;《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 | 海关可扣留涉嫌产品;UFLPA 对特定地区和实体的产品适用可反驳推定,由进口商举证 |
| 加拿大 | 《海关税则》进口禁令;《打击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和童工法》 | 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年度报告 |
| 澳大利亚 | 《2018 年现代奴役法》 | 以年度报告为主,要求大型企业披露供应链风险和应对措施 |
可以看出,美国 UFLPA 对特定情形采用了由进口商举证的推定机制,而欧盟 FLR 由主管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但同时出口欧美的企业,可以用同一套用工证据体系应对。
用工方式本身会影响证据是否齐全。直接雇佣并通过规范的薪酬体系发薪,比通过不规范的中介用工更容易留下完整记录。
| 企业阶段 | 建议方式 | 与 FLR 相关的处理要点 |
|---|---|---|
| 未设立实体,少量员工 | 名义雇主(EOR) | 由 EOR 签订属地劳动合同、经银行发薪并缴纳社保,留下完整用工记录;替代不规范的中介用工 |
| 已有海外工厂 | 全球薪酬(Payroll) | 统一考勤、算薪、发放和申报记录,按工厂和产品线归档 |
| 多国生产基地 | 专业雇主组织(PEO)/ 全球薪酬统一管理 | 统一各国工时上限、加班审批和申诉机制,形成集团级证据体系 |
需要说明,EOR 解决的是自有员工的雇佣合规问题,不能替代对上游供应商的管理。万领钧 Knit 的名义雇主(EOR)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在没有当地实体时规范雇佣。EOR 模式的运作方式,见名义雇主(EOR)用工模式全景指南。
欧盟 FLR 将于 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适用,禁止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在欧盟上市和出口。主管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但企业若无法在 30-60 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信息,可能被依据其他事实认定违规。
建议企业在 2027 年前完成三件事:
万领钧Knit People来自加拿大,深耕全球薪酬领域11年,依托成熟的薪酬管理经验和合规专家团队,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一站式薪酬服务。至今已与4,000多家全球客户合作,每年处理薪资超过40亿。万领钧Knit非常重视中国市场,在中国建立了研发中心和华语服务中心,打造本地化服务能力,为中国出海企业提供无阻碍、个性化、陪伴式服务,助力中企高效布局全球市场。
欧盟 FLR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生效,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适用。届时仍在市场上的产品,即使在此之前生产或进口,也在适用范围内。
不是。按实施指南,由主管机关承担证明违规的责任;但企业不配合或逾期未提交信息时,主管机关可依据其他现有事实认定违规。
正式调查中,企业提交信息的期限不少于 30、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由主管机关设定;最终决定原则上在调查启动后 9 个月内作出。
会。欧盟 FLR 按产品追溯,产品中任何一个部件由强迫劳动生产,整件产品都可能被禁止在欧盟上市和出口,因此需要掌握关键供应商的用工情况。
仍有风险。过度加班是 ILO 强迫劳动指标之一,如果考勤显示长期超过法定上限、加班无法拒绝,同意书不足以消除欧盟 FLR 调查中的风险。
统一考勤、算薪、银行发放和社保记录,保留劳动合同和申诉记录,并要求关键供应商提供证据。如万领钧 Knit 的全球薪酬和 EOR 服务可帮助规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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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 Regulation (EU) 2024/3015 原文、欧盟委员会实施指南及专业机构解读整理。实施指南不具法律约束力,各成员国的罚则和执行细则可能不同。本文仅供商业决策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调整供应链或提交调查材料前,请咨询欧盟贸易合规律师及相关国家的劳动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