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FLR 即 Regulation (EU) 2024/3015,2024 年 12 月 13 日生效,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适用; - 禁止含强迫劳动的产品投放、提供到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覆盖供应链任一环节; - 举证责任在主管机关;企业不配合时,主管机关可依其他事实认定违规; - 问询阶段企业须在 30 个工作日内答复;正式调查中提交材料期限 30 至 60 个工作日; - 过度加班、扣押工资、扣押证件、债务奴役都是 ILO 强迫劳动指标; - 考勤、发薪、入职三类数据是最直接的证据,应在适用前建好并能随时导出
核心答案: 欧盟《强迫劳动产品禁令》(FLR,Regulation (EU) 2024/3015)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适用,禁止将生产、加工任一环节使用了强迫劳动的产品投放、提供到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欧盟境外的工厂和上游供应商同样在范围内。举证责任在主管机关,但企业被问询后须在 30 个工作日内答复,正式调查中提交材料的期限为 30 至 60 个工作日;企业拒不提供或提供误导信息的,主管机关可依其他事实认定违规。过度加班、扣押或拖欠工资、扣押证件、债务奴役都是 ILO 强迫劳动指标,考勤、发薪和入职数据因此是最直接的证据。出海企业应在适用前建好可导出、可核对的考勤与发薪系统,并能在 30 个工作日内拿出证据包。
要点速览
欧盟 FLR 关键规定速查(截至 2026 年 11 月 5 日)

欧盟《强迫劳动产品禁令》(Forced Labour Regulation,简称 FLR)即 Regulation (EU) 2024/3015,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官方公报发布,次日生效。核心是第 3 条:
时间节点:

Knit 实务提示:FLR 管的是"产品",不是直接管"雇主"。只要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国内工厂、东南亚工厂乃至上游原料供应商的用工情况都可能被调查。所以考勤与发薪系统不只是欧洲子公司的事,向欧盟供货的工厂同样要建。
举证责任在主管机关。 条例序言第 47 段写明,主管机关应负责证明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是否使用了强迫劳动。但同一段也规定:企业拒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不正确的信息以阻碍调查,或提供误导信息的,主管机关可以依调查中获得的其他相关、可核实的信息认定违规。
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把举证责任"倒置"给企业,但企业拿不出证据,就等于把判断交给了 NGO 报告、风险数据库等外部信息。
| 阶段 | 企业要做什么 | 期限 |
|---|---|---|
| 问询阶段(第 17 条) | 答复主管机关的信息请求,说明为识别和消除强迫劳动风险采取的措施 | 收到请求后 30 个工作日内 |
| 立案判断 | 主管机关判断是否存在"有依据的关切" | 收到企业信息后 30 个工作日内 |
| 正式调查(第 18 条) | 主管机关立案后通知企业,企业提交补充材料 | 立案后 3 个工作日内通知;提交期限 30 至 60 个工作日 |
| 作出决定(第 20 条) | 认定违规的,禁止投放和出口,下架并处置产品 | 力争立案后 9 个月内;处置期限不少于 30 个工作日(易腐商品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
被认定违规后,企业可以提供已消除强迫劳动的证据,申请复查决定。条例序言第 48 段还写明,更换供应商不视为对该产品消除了强迫劳动。不执行决定的罚则由各成员国制定(第 37 条)。

条例序言第 1 段列举了国际劳工组织(ILO)用于识别强迫劳动的指标,欧盟委员会实施指南第 3.4 节列出 14 项常见情形或指标,其中与考勤、发薪直接相关的有:
这些指标都要用数据来回答:员工每天实际工作多久?工资是否按时足额到账?扣了什么、依据是什么?证件在谁手里?考勤、发薪和入职三套系统的数据,就是回答这些问题的原始材料。
据实施指南,企业可向主管机关提供的信息包括员工名单、劳动合同、工资和财务记录、员工访谈和调查、独立第三方审计、政策和整改计划等。
Knit 实务提示:单一的社会责任审计报告分量有限,主管机关更看重能追溯到每位员工、每个工作日的原始记录。审计报告说"无超时加班",但考勤数据显示连续数月每周工作 70 小时,审计报告反而会削弱企业的可信度。
FLR 没有规定"过度加班"的具体小时数,判断时通常对照当地法定上限。因此考勤系统要做到两点:记录真实,并能与当地法定上限对比。
| 字段 | 要求 | 常见问题 |
|---|---|---|
| 每日上下班时间 | 保留原始打卡记录,修改须留痕 | 只保存汇总工时,原始记录被覆盖 |
| 加班申请与审批 | 员工申请或确认,主管审批,时间与考勤一致 | 加班不经员工确认,事后补单 |
| 每日、每周休息 | 系统自动计算两次班次之间的间隔和每周休息日 | 连续工作多周无休息日 |
| 周工时、月加班累计 | 按当地法定上限设置预警 | 超过上限后才发现 |
| 员工查询 | 员工能查看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提出异议 | 只有管理员能看 |
不同地区的上限不同:
Knit 实务提示:常见的"两套考勤"做法(一套给审计看、一套实际计薪)在 FLR 下风险很高。两套数据一旦与工资流水对不上,主管机关可能认定企业提供了误导信息,并依其他事实作出认定。

发薪系统要能证明工资按时、足额、直接发给员工本人:
| 字段 | 要求 | 对应指标 |
|---|---|---|
| 工资单 | 列明基本工资、加班费、各项扣款,员工可查 | 扣押工资、欺骗 |
| 银行流水 | 发到员工本人账户,与工资单逐人对账 | 扣押工资 |
| 发薪日与到账日 | 记录约定发薪日和实际到账日 | 拖欠工资 |
| 扣款明细 | 每项扣款有依据、有员工确认,不超过当地法定比例 | 过度克扣、债务奴役 |
| 加班费 | 按考勤的加班时数和法定倍数计算 | 过度加班 |
| 离职结算 | 离职时按期结清工资 | 限制离职 |
关键在于考勤和发薪能对上:考勤系统中的加班时数,应能在工资单上找到对应的加班费;工资单上的实发金额,应能在银行流水中找到对应的转账。
更多工时管理的系统操作,可参考《2026海外员工考勤管理:EOR模式下的工时合规与系统操作指南》。
债务奴役和扣押证件通常发生在入职前后,尤其是通过中介招聘的外籍劳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建议留存:
Knit 实务提示: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员最容易被遗漏。他们不在企业自己的工资系统里,但同样在产品的供应链中。要求派遣公司和外包商定期提供同类考勤、工资数据,并写入合同。

| 步骤 | 怎么做 | 责任人 |
|---|---|---|
| 1. 确定范围 | 列出向欧盟供货的产品、工厂和关键供应商 | 供应链、法务 |
| 2. 数据摸底 | 抽查 3 个月考勤、工资单和银行流水,看能否逐人对上 | HR、财务 |
| 3. 统一考勤 | 上线电子考勤,保留原始记录,设置工时上限预警 | HR、IT |
| 4. 发薪对账 | 工资单与银行流水自动对账,扣款项目规范化 | 财务、薪酬 |
| 5. 入职记录 | 补齐招聘费、借款、证件保管确认 | HR |
| 6. 申诉渠道 | 设立员工可匿名使用的申诉渠道,记录处理结果 | HR、合规 |
| 7. 供应商要求 | 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同类数据,并约定配合调查 | 采购、法务 |
| 8. 证据包演练 | 模拟一次问询,在 30 个工作日内汇总证据 | 合规牵头 |
欧洲子公司的员工数据还要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考勤系统采集指纹、人脸等生物识别数据的,须先评估合法依据。
| 误区 | 规定 |
|---|---|
| FLR 已经进入严查阶段 | 2027 年 12 月 14 日才开始适用,目前是准备期 |
| 举证责任已完全倒置给企业 | 举证责任在主管机关;企业不配合时,主管机关可依其他事实认定违规 |
| 只管欧盟境内的企业和工厂 | 管的是进入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的产品,境外工厂和上游供应商都在范围内 |
| 有第三方审计报告就安全 | 指南称条例对企业施加"结果义务",尽职调查有帮助,但不能免责 |
| 只要考勤合规就够了 | 扣押工资、过度克扣、债务奴役同样是指标,发薪和入职数据缺一不可 |
| 被认定后换个供应商就能解决 | 序言第 48 段写明,更换供应商不视为对该产品消除了强迫劳动 |
| 情况 | 建议方式 | 与 FLR 相关的要点 |
|---|---|---|
| 海外有自有工厂,员工较多 | 自建 HR 系统 + 当地劳动法律师 | 统一考勤与发薪系统,建立证据包机制 |
| 海外有公司,员工较少 | 全球薪酬(Payroll)外包 + 当地顾问 | 由薪酬服务商出具规范工资单和发薪记录 |
| 未设立欧洲公司,需要雇佣当地员工 | 名义雇主(EOR) | 由 EOR 作为雇主按当地法律签合同、记录工时和发薪 |
| 依赖外包或代工厂 | 采购合同约定数据提供和配合调查义务 | 定期收取供应商的考勤和工资数据并抽查 |
还没有设立欧洲公司的企业,可以通过万领钧 Knit 的名义雇主(EOR)服务雇佣当地员工。
FLR 还有一年多才适用,但考勤和发薪系统从选型到稳定运行通常需要数月,供应商配合需要更长时间。建议:
FLR 的实施指南解读,可参考**《欧盟 FLR(禁止强迫劳动)新规:实施指南解读与中企海外用工举证要点》;FLR 对加班管理的影响,可参考《欧盟新规下,出海企业"强制下班"背后的生存博弈》**。
万领钧 Knit People 2015 年成立于加拿大,起步于全球薪酬(Payroll)业务,在加拿大、中国、菲律宾、欧洲设有 4 大运营中心,持有政府认证的 MSB 牌照。核心业务包括名义雇主(EOR)、专业雇主(PEO)、全球薪酬(Payroll)和名义承包商(COR),并提供全球猎头、主体注册、税务合规、福利管理、工作签证等服务。Knit 采用"华语服务 + 区域运营中心 + 地区专家"的服务模式,业务覆盖 172 个国家和地区,已服务 4,000 多家企业、12,000 多名员工,每年处理薪资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2027 年 12 月 14 日。条例即 Regulation (EU) 2024/3015,2024 年 12 月 13 日生效,只有联络点、风险数据库等少数条款先行适用;欧盟委员会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发布实施指南。
不在。条例序言第 47 段写明,举证责任在主管机关。但企业拒不提供信息、提供不完整或误导信息阻碍调查的,主管机关可依其他相关、可核实的信息认定违规。
问询阶段须在收到请求后 30 个工作日内答复;正式调查中,主管机关设定的提交期限为 30 至 60 个工作日。主管机关力争在立案后 9 个月内作出决定。
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的,供应链任一环节都在范围内,包括中国等欧盟境外的工厂和上游供应商。条例不直接约束工厂的用工,但产品可能被禁止投放并下架处置。
保留每日原始打卡记录且修改留痕,加班有员工确认和审批,能计算休息时间、周工时和月加班累计并与当地法定上限对比,员工能查看自己的记录。考勤数据还要能与工资单和银行流水对上。
不能。条例序言第 48 段写明,更换供应商不视为对该产品消除了强迫劳动。企业须提供已消除强迫劳动的证据,申请主管机关复查决定。
更新记录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欧盟官方公报、欧盟委员会实施指南和欧盟法院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商业决策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产品和供应链的风险评估、证据准备及各成员国罚则,请咨询欧盟执业贸易合规律师和当地劳动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