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国台湾《劳工退休金条例》第21条生效:8月新规与劳退自提合规指南
2026-07-27

2026中国台湾《劳工退休金条例》第21条生效:8月新规与劳退自提合规指南

中国台湾的《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核心条款——第21条,正式于 2026 年 8 月 1 日落地生效;封堵了雇主因嫌麻烦而拒绝劳工“自愿提缴(自提)”退休金的行政漏洞;确立了企业并购或更换负责人时的“新老连带清偿责任”;并大幅延长了未成年遗属的请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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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地区的“劳工退休金新制(劳退新制)”自推行以来,凭借其雇主法定提拨与劳工自愿提缴相结合的个人专户制度,构筑了坚实的劳工福利底座。进入 2026 年,为了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台湾地区劳动主管机关对《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进行了密集修订。其中,针对雇主日常发薪流程的 第 21 条(劳工自愿提缴退休金相关修正),明确于 2026 年 8 月 1 日 正式落地。

对于在台湾地区设立分公司或雇佣本地人才的外资企业 CFO 和 HRD 而言,这绝非一项无关痛痒的条文更新。新规不仅强行赋予了雇主“绝对的代扣代缴义务”,堵死了过去因行政繁琐而拒绝员工自提的灰色空间;更在企业并购、高管更迭时,引入了极其严厉的“新旧负责人连带清偿责任”。在 8 月前,跨国算薪需完成参数重构,否则企业将直面劳保局的行政罚款与滞纳金追缴。

摘要

  • 雇主“零拒绝权”的自提代扣义务: 8月1日起,当劳工(包含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人士)申请在其每月工资 6% 范围内“自愿提缴”退休金时,雇主不得拒绝。HR 必须依法办理申报,并在发薪时准确扣除该款项上缴劳保局。
  • 并购与高管更迭的“连带清偿”地雷: 新规明确,若企业欠缴退休金,在更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新、旧负责人都必须对历史欠缴的退休金及滞纳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跨国企业在进行在台业务并购(M&A)时的核心尽职调查(DD)红线。
  • 首创 30 天犹豫期与遗属保障扩容: 劳工在领取首笔月退休金后享有 30 天的变更犹豫期;同时,未成年遗属请领退休金的 10 年时效,将从其“成年之日”起算,防止因未成年人不懂法律而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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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 21 条生效,雇主在“劳工自愿提缴(自提)”中的强制义务

在台湾地区的劳退新制下,退休金专户的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

  1. 雇主强制提拨: 雇主必须按月为劳工提缴不低于其每月工资 6% 的退休金,这笔钱是雇主的额外成本,绝对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2. 劳工自愿提缴(自提): 劳工可以在每月工资 6% 的范围内,自愿决定再多存一笔钱进入专户。

1. 过去的管理漏洞

过去,由于劳工一旦选择“自提”,HR 每个月发薪时就需要进行额外的系统扣减,并且要连同雇主的 6% 一起向劳保局申报缴纳。部分外资企业或中小企业的 HR 为了“省麻烦”,常常以公司系统不支持、不代办为由,私下拒绝劳工的自提申请。

2. 2026 年 8 月 1 日:第 21 条的绝对强制令

为彻底封堵这一漏洞,《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第 21 条明确规定:

  • 雇主不得拒绝: 自 8 月 1 日起,劳工申请开始或停止自愿提缴退休金时,雇主或委任单位不得拒绝,并应依法办理自愿提缴金额之收取及缴纳。
  • 越级申诉与重罚: 如果雇主敢于拒绝,劳工可以直接向劳保局检举。劳保局将依法对雇主开出行政罚锾(罚款),并强制要求其补办代扣,甚至加征惩罚性的滞纳金。

二、 劳退自提的 6% 免税红利与算薪(Payroll)对账难点

除了不可拒绝的代扣义务,劳退自提还深度牵涉到员工的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

1. 自提的“免税(Tax-exempt)”属性

根据台湾地区相关法规,员工自愿提缴的退休金(最高 6%),不计入其提缴年度薪资所得课税

  • 这不仅能帮助员工利用“时间复利”加速积累养老金,更是高薪员工(如外籍派驻高管、科技研发人才)进行合法节税的重要手段。

2. HR 与财务系统的算薪考验

这要求企业的发薪与税务申报系统(Payroll System)具备极高的准确度:

  • 扣减账目清晰: 工资单(Payslip)上必须清晰地将“雇主提拨的 6%(公司成本)”与“劳工自提的 X%(代扣款项)”分列,绝不能混淆。
  • 年度免扣缴凭单的精准分离: 财务在年底向税务机关申报“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时,必须将劳工全年的自愿提缴金额,准确填报于「依劳退条例自愿提缴之金额」专属栏位。并且,在员工的“年度给付总额”栏位中,必须全数扣除该自愿提缴金额,否则将导致员工被超额征税,引发严重的劳资抗议。

三、 新旧负责人连带清偿责任对 M&A 的影响

2026 年的修法,还将劳退合规的风险直接上升到了企业股权转让与高管更迭的资本运作层面。

  • 旧制痛点: 过去,如果一家公司拖欠了员工的劳退提缴金,原负责人拍拍屁股走人,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后,劳保局和员工往往陷入“追债无门”的境地。
  • 连带清偿机制的确立: 修法明确规范,若雇主欠缴退休金或滞纳金,且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该欠款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承担清偿责任。更严重的是:如果公司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新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对旧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 CFO 尽职调查(DD)警报: 对于正在评估收购台湾地区企业的跨国公司,或者准备空降新任总经理(负责人)的外企,在签署法律文件前,必须将“历史劳工退休金提拨合规性”列为核心的尽职调查项目。一旦接手了一家存在劳退欠账的“毒丸”公司,新高管将面临用个人资产替前任还债的司法深渊。

四、 30 天犹豫期与未成年遗属时效起算的合规应对

除了向雇主施压,新规在劳工后端的提取环节也进行了人性化的“弹性升维”,企业 HR 需知悉这些变化,以便在员工面临退休或意外时提供正确的政策解答。

1. 首创“30 天犹豫期”

  • 过去,劳工在年资满 15 年后,一旦在“按月领取”或“一次性请领”之间做出决定,即无法更改。
  • 新规增订了“犹豫期”。劳工在收到第一笔月退休金入账后的 30 天内,若发现财务需求有变,可申请变更为一次性领取(补发差额)。此变更仅限一次。
  • HR 应对: HR 在为届龄员工办理退休宣导时,应客观提供此政策信息,但切忌代替员工做出选择或保证请领金额,以免承担不当引导的责任。

2. 未成年遗属的 10 年请领时效延长

  • 痛点修复: 过去许多劳工意外过世时,孩子尚未成年,等孩子长大知道有这笔钱时,往往已经过了法定的 10 年请求时效。
  • 新规保护: 现明定,若遗属或指定请领人为未成年人,其 10 年的退休金请求权时效,将自其“成年之日”起算。此外,修法还扩大了财产保护权,明确退休金资产不得被债权人扣押或抵销的保护范围,延伸至遗属及指定请领人。

2026 台湾地区劳退新制修法与合规排查矩阵

核心修法条款2026年修法前 (旧规或漏洞)2026年最新法定标准 (8月1日起生效)出海企业的实操应对与系统升级 (SOP)
劳工自愿提缴 (自提)(8月1日生效)HR 可因嫌行政麻烦私下拒绝员工代扣 6% 以内薪资的申请。雇主不得拒绝申办与代扣。 违者面临劳保局直接行政罚款及滞纳金。系统强制更新: 算薪系统必须开放并支持每月变动的 1%-6% 动态自提扣减模块,确保次月连同雇主部分准时上缴。
自提金额税务申报系统分离不清,易导致自提部分未享受免税待遇。自提金额(最高6%)绝对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课税。年底个税审查: 财务在申报“扣缴凭单”时,必须精准填写特定免税栏位,并从给付总额中剔除该自提部分。
新旧负责人责任欠缴公司变更负责人后,旧账追责主体模糊,新负责人易推诿。发生高管变更时,新、旧负责人对历史欠缴退职金及滞纳金负“连带清偿责任”并购 DD 升级: 跨国并购及空降新总经理前,法务必须穿透审查目标公司过往的劳退提拨合规底账。
未成年遗属请领时效自劳工死亡起算 10 年,未成年人极易因不知情而逾期丧失权益。时效自遗属或指定人“成年之日”起算 10 年HR 在处理员工在职伤亡事件时,需向其未成年家属监护人提供准确的最新政策指引。

关于万领钧 Knit People

万领钧 Knit People(以下简称“Knit”)2015年成立于加拿大,初始于全球薪酬(Payroll)业务,核心团队由专业会计师和薪酬合规专家组成。经过 11 年深耕,Knit 已成为全球薪酬与合规用工领域的重要引领者。在全球设有加拿大、中国、菲律宾、欧洲 4 大运营中心,其中 Knit 中国专注为中国出海企业提供一站式薪酬服务。

万领钧 Knit 持有政府认证 MSB 牌照。核心业务涵盖名义雇主(EOR)、专业雇主(PEO)、全球薪酬(Payroll)、名义承包商(COR),同时提供全球猎头、主体注册、税务合规等增值服务。通过“华语服务+区域运营中心+地区专家”的混合模式,真正做到懂中国企业,服务中国企业。目前业务覆盖 172 个国家和地区,帮助 4,000 余家企业拓展全球业务。

台湾地区劳工退休金与合规问答

Q1: 8 月 1 日新规生效后,如果员工要求自提 6% 的退休金,但我们公司的发薪系统实在没办法自动算,能跟员工商量让他自己去交吗?
  • A: 不可以,这属于明确的行政违法。根据修订后并于 2026 年 8 月 1 日生效的第 21 条规定,雇主不得拒绝劳工申请自愿提缴退休金,且必须依法办理金额的收取及缴纳。如果您拒绝,员工可以直接向劳保局检举。劳保局查实后不仅会开出罚单,还会对迟延上缴的金额加征滞纳金。
Q2: 听说员工自己多交的那部分退休金可以免税?如果财务在年底报税的时候忘记处理了会怎样?
  • A: 会引发员工维权抗议和税务纠纷。法律规定,员工自提的部分(最高 6%)不计入当年度薪资所得课税。这意味着它是员工合法的节税工具。如果您的财务在年底制作“扣缴凭单”时,没有将这部分自提金额放入专门的免税栏位并从总薪资中扣除,系统就会将这部分钱算作员工的应税收入,导致员工多交个人所得税。这属于雇主严重的行政疏失。
Q3: 我们准备收购一家在台湾地区运营了 10 年的老代工厂,尽职调查(DD)时最需要注意哪些劳工隐患?
  • A: 必须严查“历史劳工退休金(包含新旧制)”的提拨底账。2026 年的修法确立了极其危险的“新旧负责人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您收购了这家公司并更换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果这家公司过去存在拖欠员工退休金或滞纳金的情况,新上任的负责人必须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因此,在并购合同中必须加入明确的赔偿条款,界定老债的内部追偿机制。
Q4: 我们派去台湾地区分公司的外籍(非台湾籍)专业高管,也能参加这个劳退制度吗?
  • A: 可以,符合特定条件的外籍专业人士已被纳入适用范围。受雇于适用劳基法事业单位的永久居留外籍人士、取得许可的外籍专业人才及特定专业人才,雇主同样必须为其按月提缴不低于每月工资 6% 的退休金进入个人专户。同时,这些外籍高管也可以享受最高 6% 的个人自愿提缴免税红利,这是出海企业为高管进行合法海外节税筹划的重要杠杆。

合规专业术语

  • 劳退新制 (Labor Pension Act): 中国台湾地区于 2005 年推行的主要劳工退休金体系。有别于旧制将钱留在企业内部,新制强制要求雇主按月为劳工提缴不低于其工资 6% 的资金,汇入设立于劳保局的“个人退休金专户”。该账户所有权归劳工个人,不受员工跳槽或企业破产倒闭的影响。
  • 自愿提缴 (Voluntary Contribution): 劳工在雇主法定强制提缴的 6% 之外,有权自愿要求再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1% 至 6% 的资金存入个人专户。此笔资金享有全额免缴当期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红利。2026 年 8 月新规强制封死了雇主因行政程序繁琐而拒绝代扣的退路。
  • 连带清偿责任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在企业欠缴劳退资金时启动的追偿防线。2026年修法明确,若发生事业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针对交接前积欠的退休金或滞纳金,新旧负责人必须承担共同偿还的绝对责任,极大增加了资本并购中的法务尽调风险。
  • 30天犹豫期 (30-Day Cooling-off Period): 2026年修法为劳工新增的提取弹性机制。允许选择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劳工,在收到首笔款项入账后的 30 天内,拥有一次申请变更为“一次性全额领取(Lump-sum payment)”的反悔权利。
  • 名义雇主 (Employer of Record - EOR): 针对台湾地区极度细化的劳退新/旧制提拨法则、不可拒的自提免税清算(Payroll)以及极其严格的新老高管追责连带机制,万领钧 Knit 提供的本地化免实体合规用工底座。利用 Knit 当地持牌实体合规代签员工与处理税务,让出海中企免于受困于海峡两岸的制度差异与劳动罚单。

免责声明:本文涉及的台湾地区《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第 21 条(2026年8月1日生效)的雇主强制代扣义务、新旧负责人连带清偿责任、未成年遗属 10 年时效起算及劳工自愿提缴金额的免税申报规定,均基于当地劳动主管机关近期发布的修法公告与实务操作指引综合整理撰写。鉴于劳工退休金的计提基数(工资定义)在实际劳资法庭审查中具有较强的主观判定属性,且税务抵扣申报格式存在年度调整可能,本文旨在提供宏观商业决策层面的财务与合规预警,不构成针对特定企业并购尽调、税务查账或劳动诉讼的独立法律意见。在升级薪酬系统或进行股权高管更迭前,敬请联系并咨询万领钧 Knit 官方合规顾问及属地执业法务财税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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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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