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的税收政策由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年度调整。赞比亚税务局(ZRA)是政府负责管理和征收各类税收的主管机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矿产资源税、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等。
赞比亚不同行业的公司税税率不同,例如农业为10%,采矿业为30% +(15%-0.12/c),制造业为30%(肥料生产企业为15%),银行业和电信公司也为30%。
赞比亚实行累进税制,并采用工资所得税预扣制度(PAYE)。个人所得税标准根据月收入不同而有所变化。
根据《增值税法》,应税营业额超过80万克瓦查的经销商或供应商必须进行增值税注册。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6%,部分商品和服务享有减免或零税率。
赞比亚实行以到岸价(CIF)为基础的关税,税率在0-30%之间。消费税税率一般在3%-20%不等。
税率一般为15%,矿业公司免征预提税。
财产转移税是对动产、不动产交易、买卖、赠与和继承等征收的税,税率为3%。
2019年赞比亚调整了矿产资源税率,根据铜价不同,税率在5.5%至10%之间。
根据发动机排量不同对进口机动车辆征收50-200克瓦查不等的碳税。
外资企业在赞比亚可以设立多功能经济区,并享受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减免、关税免征以及增值税零税率等。
赞比亚的多功能经济区包括中赞经贸合作区谦比西园区、中赞经贸合作区卢萨卡园区等,旨在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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