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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主要的税种分为: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经营许可税以及市政税。纳税年度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根据8号法令,《巴拿马共和国税法》自1956年开始生效,并被多次修订。反避税规则在《财政法》中有规定。国内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由经济和财政部国内收入司(DGI)负责。
巴拿马按照属地原则征税,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5%,特定行业适用27.5%的税率。年营业额不超过20万美元的公司,适用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
按照属地原则征收,一个税收年度中在巴拿马停留超过183天的个人为个税纳税人。居民个税采用累进税率,免征额为1.1万美元/年。
居民按工资收入的1.25%缴纳,非居民缴纳2.75%,雇主缴纳员工收入1.5%。
普通商品增值税为7%,酒类为10%,香烟为15%。出口免税或可享受退税优惠。
不同产品适用不同税率,如汽车、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珠宝和武器等。
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适用不同税率。
按总资产减总负债后的权益的2%计算,最低为100美元,年最高征税不超过6万美元。
公司在付所得税后,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必须先预扣10%的股息税。
特许使用权费和利息按12.5%的税率缴纳预扣所得税。
注册的公司必须在注册时缴纳250美元,之后每年缴纳300美元。
从事增值税免除活动的所有公司和个人必须就所开具发票缴纳印花税。
所有在巴拿马境内发生的工业、商业或营利活动都应在经商所在城市缴纳市政税。
巴拿马全国范围内共有20个自由区,自由区的运营和管理有法可依。
巴拿马对外国投资的优惠主要集中在自贸区的税收方面,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关税优惠措施。科隆自由贸易区是世界第二大免税贸易港和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巴拿马为外国投资提供优惠,主要集中在自贸区的税收方面,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关税优惠政策。
概况
科隆自由贸易区(简称自由区)于1948年批准设立,是世界第二大免税贸易港和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自由区占地1,064.58公顷,由9个不同的区块组成,注册企业2194家,区内从业人员约2万多人,年贸易额近200亿美元。
功能
科隆自由区以转口贸易为主,允许企业从事商品运入、储存、展出等多种业务,提供诸多方便给外国公司。
管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在科隆自由区注册,无最低投资要求,需提交相关文件并获自由区管委会许可。
成本
自由区企业经营成本包括所得税(2%─5%左右)、资本税、股息税、运营管理费、许可证费等。
主要优势
科隆自由区具有政策稳定、位置优越、流通美元、税收优惠和贸易自由等优势。
联系方式
概况
太平洋特别经济区建立在原美国霍华德空军基地,旨在吸引高附加值、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和服务企业。
优惠政策
区内公司享受免所有进口税费、房地产税、房地产转让税和增值税等多项优惠。
联系方式
概况
2011年32号法律创建了自由区相关政策,适用于多种企业和机构,提供税收和移民签证等多项优惠政策。
自由区总局联系方式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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