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摩罗税收分为联盟政府和自治岛政府二级税收制度。具体征税职责由联盟税务局总局和各个自治岛税务局履行。根据《财政法》规定,由联盟税务总局和各自治岛税务局组成税务委员会(CDI),该委员会主席由总统任命,副主席由各岛自治政府任命,其职能是监督和管理税收,协调税收资金的分配。
科摩罗政府拟在大科摩罗岛和昂儒昂岛各成立一个特别经济区的论证工作已完成。但由于基础设施限制,至今尚无企业来此落户。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以上信息和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专业建议。Knit努力确保内容准确和及时,但由于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变化,Knit无法保证信息始终最新且完全准确。因此,在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请谨慎考虑。Knit不对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